依据什么政策?按照什么标准?菜农质疑金州康城便民市场收费

2019-11-01   安康新闻网

“每天都有人来收钱,有的收5块钱,有的收10块钱,票据上的公章也不像是政府部门的,到底收的是什么费用?”近日,菜农李增林拿着几张收据向本刊反映称,其在安康城区金州康城步行街便民市场卖菜时,有人找他们收取市场管理费。对此,近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记者来到该便民市场看到,与往日冷静相比,市场里菜农还不少,买菜的市民穿梭其中。家住汉滨关庙的陈大爷平时一个月左右来摆一次摊,这次卖的是自己种的韭菜和南瓜。“我这东西少,不值钱,每次收我1块钱。”问起便民市场收费的事,他表示确实有这回事,而具体的收费标准他不清楚:“应该是根据菜农卖菜的种类和价钱吧,价钱高的收的多,价钱低的收的少。”

李增林是汉滨区五里镇人,在他的摊位上摆放着胡萝卜、青椒、土豆和豆角,他正拿着一张收据和收费人员在理论,因言语不和和收费人员互骂差点动起手来。记者注意到,现场收费的人员一共有3名,两女一男。在收费过程中,大部分菜农都会主动交费,尽管有怨言和不明白的也只待收费人员走之后小声议论。记者上前询问收费人员是哪个单位的,对方只是回答自己是新城办的,再次追问,得到的还是同样的回答。“我找了新城办和环卫所的,他们说这个收据上的公章不是他们的,不清楚是谁在收钱。”李增林现场向记者再次提出自己的疑问。记者发现,在给菜农开具的红色的收据上都盖着两个印章,一个“新城辖区便民市场管理办公室”的圆章,另一个是“市场管理服务费X元”的长方形章。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整个便民市场里有的菜农需要交2块钱,有的菜农要交1块钱,也有交5块和10块的。“有时候他们说要交2块钱,我给了1块钱,不知道啥标准。”杨大爷家住张滩镇王湾村,为了能有个固定的摊点卖菜,他向收费人员交费时采取包月制。“一次性交60元钱管一个月,即使哪天没来这个摊位也是自己的。”

记者从汉滨区新城街办创建办了解到,在双创期间,为了解决城区主干道乱摆摊设点,方便市民买菜和菜农卖菜的民生问题,当时由市双创办牵头,统一划定了一些便民市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金州康城步行街便民市场就属于新城办管理。在新城办辖区类似金州康城步行街便民市场有十多个,有的由公司管理,有的由社区管理,但都存在管理体制不健全,人员紧缺等问题。

“为了保证市容市貌的整洁,新城办成立了辖区便民市场管理办公室,利用公益性岗位,聘请便民市场管理人员。对于前来便民市场摆摊设点的菜农和商贩,会象征性地收取一点卫生管理费。比如针对一些残疾人或者年纪大的只卖少量菜的菜农就会少收或者不收费,而一些卖肉制品的就收取的相对多一点。收上的管理费主要用于工作人员的工资、市场日常管理和清扫保洁等。”新城街办创建办主任张辉表示。

记者 杨迁伟 实习记者 唐正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