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人社局通知!请转扩!

2020-07-27     寿光日报

原标题:寿光人社局通知!请转扩!

亲爱的毕业生朋友们:

祝贺你们完成学业,踏入社会!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毕业季的节奏,延缓了就业创业的脚步,给原本多彩的毕业季增添了别样的回忆,给大家的求职之路平添了些许忧虑。

毕业意味着风华正茂的你们即将迈向人生新的起点,面临新的选择,开启新的人生。对于广大毕业生面临的困难,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十分牵挂。习近平总书记在寄语广大高校毕业生的回信中,勉励广大高校毕业生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为应对疫情影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就业优先策略,优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聚焦毕业生所思所忧所盼,尽心竭力为你们提供服务,助力同学们就业创业扬帆起航!你们年轻,富有活力,要相信自己,努力拼搏,无限可能正在等待着你们。

寿光市,位于山东半岛北部,渤海莱州湾南畔,总面积2072平方公里,人口106万,是“中国蔬菜之乡”、“中国海盐之都”。是江北地区唯一荣获“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的县级市。工业实力雄厚,重点打造了生物基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等8个百亿级产业,其中生物基新材料产业成为国家重点扶持的三大集群之一,看在眼里有上市挂牌企业达197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45.4%。服务业蓬勃发展,成功发布中国.寿光蔬菜指数,是全省首家县级服务处包示范基地,被确定为“全省县域金融创新发展试点市”。魅力寿光,创业沃土,期待与你共同成长进步!欢迎广大高校毕业生来寿光就业创业,衷心祝愿广大毕业生朋友早日找到满意工作,成就人生梦想!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0日

寿光市高校毕业生报到、调档、就业手续办理及就业创业政策汇编

一、高校毕业生报到、实名登记办理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以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劳动合同、科研助理、应征入伍、国家基层项目、地方基层项目、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其他录用形式就业,或以升学、出国(出境)形式深造,以及待就业(指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和暂不就业(指无就业意愿,拟升学或其他暂不就业)的,需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www.sdgxbys.cn,以下简称:“信息网”)登记有关信息。同时,关注“潍坊大学生就业”(微信公众号:weifangdxsjy),按提示登记有关信息,完成实名登记。

未就业毕业生离校后,应当在报到期限(三个月)内,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办理实名登记等手续。

二、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

就业报到证签发到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1. 我省毕业生到我省设区的市、县(市、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毕业生到省内中央驻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属机业、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2.我省毕业生到外省市、自治区单位就业的,其就业续由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3.省外毕业生来鲁就业的,登陆“信息网””进行网上登记,其就业手续由求职意向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学生网上签约机关、事业单位之外的山东省内单位时,系统自动审核,学校或主管部门不再参与审核。

三、高校毕业生电子报到证的使用

山东省普通高等院校自 2020 届毕业生开始统一使用电子报到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16 号 ) 的相关规定,电子报到证和纸质版报到证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毕业生实名认证通过后,即可办理电子报到证的相关业务。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办理电子报到证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办理电子报到证由山东省教育厅负责。

2020年试行纸质报到证与电子报到证并行模式,2019年以前签发的纸质报到证,仍按原规定办理。2020届及以后毕业生 (含结业生) 的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遗失后,不再办理补发手续。

四、毕业生离校后相关手续的办理

调整改派,毕业生离校后因就业单位信息变动需要变更报到证记载信息内容的,称为调整改派,包括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确定就业单位和离校时已确定就业单位毕业生变更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 (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 ) 原则上可以办理调整手续,两年内可以办理改派申请。

毕业生可通过“信息网”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申请办理调整改派,直接在网上领取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报到证,并自行下载或打印纸质报到证。下载或打印新报到证的同时,原报到证自动注销作废。

毕业生具体就业手续,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由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由各级教育相关部门办理。

五、高校毕业生档案的转递

1.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就业的,毕业生档案按单位注册信息派送到档案管理单位。

2.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毕业时已在我省落实就业单位并手续完备,用人单位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但已与省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签订档案托管协议的,将档案转递到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3.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毕业时已在我省落实就业单位并手续完备,用人单位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且未办理档案集中托管或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的毕业生,可由毕业生自主选择将个人档案派送回户籍地或就业、创业所在地的县 (市、区 )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4.省内院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档案在学校保留或转入户籍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 (市、区 )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5.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发至外省的(含派回外省户籍地),按照当地文件规定的档案接收单位转递档案。

六、高校毕业生档案的派送、查询

1.高校毕业生档案须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邮政机要通信、专人送达的方式进行转递,严禁毕业生本人携带档案。其中,对涉密高校、涉密专业和到涉密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应通过邮政机要通信或派专人转递。

2.转递时档案材料需用统一的信封封装后,再装入专门制作有“高校毕业生档案专用”标志的统一封套,在封套表面认真填写寄出单位和寄往单位信息,并在封口处加盖寄出单位骑缝章后,交邮政部门进行单独封袋、单独处理。

3.通过邮政机要通信转递的高校毕业生档案,档案转递应遵守邮政机要通信的“寄递范围、封面书写和封装规格”等有关要求。

4.通过专人送达方式转递高校毕业生档案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做好档案交接,完善档案转递回执并及时更新档案转递信息,方便毕业生查询。

各高等院校、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严格遵守档案管理规定,严禁毕业生本人携带档案。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关于转<关于进一步简化全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潍人社﹝2015﹞30 号 ) 同时废止。

档案回原籍派遣报到单位:山东省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派遣报到单位所在地:山东省寿光市

档案接收单位:寿光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档案接收部门:档案科

档案接收详细地址:山东省寿光市豪源路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E区22号窗口

七、“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可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7〕37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三支一扶”人员到岗服务视为参加工作,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同时计算工龄。

八、在寿光市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一)对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以及来我市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岁,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全职劳动合同,且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助,期限5年。

对新进站(含创新实践基地,下同)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其在站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期限最长2年。

(二)对企业以及镇(包括辖区内社区、乡村)医院、学校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以及来我市自主创业的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岁,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劳动合同,且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助,期限3年。

(三)对企业新引进的本科毕业生,以及来我市自主创业的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劳动合同,且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助,期限1年,其中,对“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补助期限为3年。

(四)用人单位注册地须在寿光。

(五)本办法中大学生是指自2018年1月1日后初次(以初次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来我市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大学生。

九、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哪些创业补贴?

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年以上,企业法人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5万元,其中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人员提高到2万元,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十、见习基地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如何享受补贴?

见习基地招用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离校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及16-24周岁未就业或失业的青年,为见习人员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标准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

十一、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租赁补贴

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租用独立经营场地在我市创办小微企业(2016年1月1日之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满12个月以上,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给予每人每年不高于5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补贴。

十二、遇资金问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自主创业的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含技校、职业中专)毕业生可申请15万元以内(含1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十三、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如何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应承担部分,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承担部分)。

十四、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如何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最低缴费标准的2/3执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十五、高校毕业生如何享受求职创业补贴?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有残疾人证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其中,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有残疾人证的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其他人员补贴标准为600元/人。

十六、高校毕业生如何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工1000元/人,中级工1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培训后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按照相应等级就业技能补贴标准的60%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1600元/人的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

十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按规定给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020年3月11日至12月31日,中小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的,每招用1人,按最高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用符合条件贫困劳动力的企业,按规定给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寿光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科室联系电话:

来源:寿光人社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SCXbkHMBnkjnB-0z7zB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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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