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城市建成区5月1日起 禁养藏獒狼犬等48类烈性犬

2020-04-09   滨州网

《滨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近日,滨州市农业农村局、滨州市公安局联合发文公布了禁养烈性犬品种名录和大型犬标准,48类烈性犬在我市城市建成区(东、西、南、北外环路以内滨州市主城区;县、市、区建成区)内禁养。

滨州禁养烈性犬品种名录

大型犬标准

犬体高(犬肩峰最高处至地面的垂直距离)超过60厘米或体长(犬肩点至臀端外缘之间的距离)超过100厘米(含体高60厘米,体长100厘米)的犬只为大型犬。

本名录和标准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