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黄冈4月27日电(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饶学兵 毛赛锋)“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我现在正带领全体职工加班加点生产抗疫物资,努力为抗疫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4月20日,湖北省麻城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成美一行走访麻城某医药发展有限公司时,该公司总经理刘某激动地说。
去年岁末,犯罪嫌疑人刘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行民警查获,麻城公安机关以刘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审查起诉,该院承办此案检察官经依法审问认为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刘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刘某犯罪情节轻微,未产生危害后果和恶劣影响,且案发后能主动投案,深刻悔过,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法定从宽处理情节。检察官还了解到,刘某是麻城重点招商企业某医药发展公司法人代表,此时正值疫情初发阶段,该公司承担向集团公司生产抗疫物资的任务,为了不影响企业生产,该院对犯罪嫌疑人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刘某对检察机关司法人文关怀深受感动,在疫情期间带领员工加班加点,向集团公司提供抗疫所需药材,协助集团公司每天向武汉提供中药汤剂8万袋。
疫情防控期间,该院用活用足检察职能,积极释放司法善意,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中彰显检察担当。该院慎用强制措施,对涉及企业法人犯罪的案件,可诉可不诉的一律不诉,可羁押可不羁押的一律不羁押。2020年2月20日,犯罪嫌疑人马某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被逮捕羁押在麻城市看守所。3月12日,该院第三检察部在审查麻城市看守所羁押嫌疑人情况时,发现被羁押人马某系大别山电厂二期工程土木项目经理,继续羁押可能影响到电厂土木工程复工复产。为更好地保障企业尽快复工复产,该院当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马某取保候审,保证企业疫情期间生产不受影响。
来源:正义网
【免责说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公众号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公众号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公众号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