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人醉驾车套牌 触及刑律被立案

2019-07-20   看咸阳


《看咸阳》讯: 7月15日,经三原县公安局审批,一名西安籍驾驶人因醉驾且车辆涉嫌套牌,被刑事立案。

7月9日21时许,师某饮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陕A5**2学的黑色比亚迪牌小型轿车,沿三原县宴友思大街由东向西行驶至东三路什字东口时,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查扣。民警现场检查时从其驾驶的车辆上查出陕A1R**8和陕A6F**7两副机动车牌照,通过公安网查询,该车真实拍照为陕A1R**8,师某涉嫌使用其它车辆号牌上路行驶。

民警现场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师某的酒精测试结果为117.5mg/100ml。后经陕西省西安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师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02.38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

经查,西安籍驾驶人师某从高陵县驾车到三原县宴友思大街,此前曾与朋友推杯换盏、畅饮一番。仗着酒劲和路熟,师某抱着侥幸心理一路驶来。不曾想,自己忘乎所以置法律于不顾的套牌与醉酒驾车行为,被三原县交警大队一举查获,“以身试法”者终究落入法网。

(咸阳广电全媒体记者 崔曦允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