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猛犸新闻 记者 张欢欢/文图
7月26日,洛阳市召开第二季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新闻发布会,发布环境质量及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生态环境部汾渭平原重点区域强化督查交办洛阳市有关问题通报等工作情况。
2018-2019年生态环境部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典型问题
通报伊滨区、栾川县、嵩县、老城区典型问题,共4个。
1、伊滨区“洛阳市海龙精铸有限公司”。2019年4月15日,生态环境部督查组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该公司南厂厂房未密闭处理,厂房内地面有大量灰尘,除尘设备未运行,电炉熔化、浇铸和熔化车间产生的烟尘,存在大气污染问题。依法处罚情况:伊滨区环保局对其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洛环罚[2019]第12021号),处罚2万元。
2、栾川县“伏牛山绿苑度假村建设工程”。2019年4月3日,生态环境部督查组现场检查时,该工地正在施工。存在问题:物料露天堆放,未有效覆盖;土石方施工,未采取湿法作业,产生大量扬尘;主要进出道路未硬化。依法处罚情况:栾川县城建局对其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栾建罚决定〔2019〕第0404号),处罚10万元。
3、嵩县湖滨花园二期项目建筑工地。2019年1月11日,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组现场检查时,嵩县湖滨花园二期项目建筑工地正在施工。存在问题: 该工地进行破拆作业,未落实《嵩县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嵩环攻坚办〔2018〕52号)的扬尘源应急减排要求;破拆作业未落实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要求,物料露天堆放,未有效覆盖。依法处罚情况:嵩县住建局给予该项目建设单位10万元经济处罚。
4、老城区“洛阳中靖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7日,生态环境部督查组现场检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按照应急响应预案规定,未按照规定实行停产措施,企业共有新旧两条喷漆生产线,新生产线已经停产,老生产线的喷漆房内有产品在喷漆,喷漆房灯亮。企业车间正在电焊,电焊工序未使用移动式电焊废气收集装置。依法处罚情况:洛阳市公安局邙山分局对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邙山公(治)行罚决字〔2018〕10223号),对企业两名负责人行政拘留。
2019-2021年生态环境部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典型问题
通报高新区、涧西区、伊川县典型问题,共3个。
1、高新区“孙石路建业尊府建筑项目”。2019年5月13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违反了洛阳市攻坚办《关于做好5月12日—13日大风扬尘管控的紧急通知》第1条“各类施工工地应停止一切涉土作业”的要求,正在涉土作业;施工工地土堆未苫盖;未实施湿法作业,现场洒水车、喷雾机均未使用。依法处罚情况: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建管办对其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洛高城罚决字〔2019〕第029号),处罚3万元。
2、涧西区“河南中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5月11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现场正在进行焊接作业,焊烟净化器未使用。依法处罚情况:涧西环保分局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洛环罚〔2019〕1075号),处罚3万元。
3、伊川县“华威塑料有限公司”。2019年5月14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在检查时发现生产车间烟雾较大,有一股刺鼻味道。排气罩覆盖面较小,存在VOCs无组织排放。依法处罚情况:伊川县环保局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伊环罚决字〔2019〕第3-09号),处罚3万元。
十起环境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1.洛阳市水业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篡改自动监测数据逃避监管违法排污案。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企业自动监测设备标定系数被人为更改,导致自动监测数据失真。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该企业处以10万元罚款(洛环罚〔2019〕9001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将该案移送至洛阳市公安局,洛阳市公安局指定新安县公安局办理该案,新安县公安局对涉案人员黄建华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2.曹守和铝锭加工项目污染物直排案。偃师市环保局根据群众信访举报,对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曹守和直接负责的铝锭加工项目西侧车间石墨干锅加热和炒灰机收集废铝灰生产过程中,未建设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致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粉尘未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偃师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该企业处以10万元罚款(偃环罚决字〔2019〕第099号),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依法将该案件移送至偃师市公安局,偃师市公安局对负责人曹守和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3.宜阳县立正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超标排污案。该企业烟囱总排口烟尘超标排放。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该企业处以40万元罚款(洛环罚〔2019〕第7025号)。
4.嵩县木植街乡钜麒选矿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案。嵩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按要求将选矿废水直接排入尾矿库;尾矿库下回水池水位过高,导致部分回用废水外溢至尾矿库拦截坝内,未及时打回尾矿库。嵩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对该企业处以20万元罚款(嵩环罚决字〔2019〕第067号)。
5.洛阳尊祥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自行监测水污染物案。伊川县环保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企业未按规定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进行监测。伊川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对该企业处以15万元罚款(伊环罚决字〔2019〕第6-17号)。
6.景利超经营熔炉项目违法排污案。孟津县环保局现场检查时发现,景利超在孟津县平乐镇平乐村经营的熔炉生产使用过程中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也未采取其他污染防治措施,产生废气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孟津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该企业处以10万元罚款(孟环罚决字〔2019〕第17号)。同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对其设备实施查封扣押。
7.栾川县赤土店镇寨沟新型页岩材厂自动监测数据不正常传输案。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现场自动监测设备保存的流量历史数据与上传环保部门监控平台的历史数据不一致,现场流量数据符合生产逻辑,上传环保部门监控平台的数据为错误数据。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该企业处以10万元罚款(洛环罚〔2019〕9013号)。
8.偃师市首阳山民生建材厂未落实防治扬尘案。该企业生产时雾状喷淋设施未开启,产生的粉尘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厂区料库南侧外存放约100立方页岩和100立方煤矸石未采取遮盖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偃师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该企业处以5万元罚款(偃环罚决字〔2019〕第190号)。
9.河南盟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案。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安装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该企业处以3万元罚款(洛环罚〔2019〕第6029号)。
10.伊川县永强铸造有限公司未落实应急管控停产案。伊川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在应急管控期间仍然正常生产。伊川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该企业中频炉配电柜二台,热处理炉配电柜一台予以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