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高管性侵养女案:孩子母亲也要遭受指责吗?

2020-04-10     每日热点聚焦

前段时间,韩国“N号房”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就在大家对这类恶人进行谴责之时,我们的恶人也出现了。

上市公司高管性侵养女……在声讨案件嫌疑人的大军中,还有不少人把矛头指向了受害女孩的生母,她应该被大众指责吗?


上市公司高管性侵养女


近日,随着一段6分钟的短片被媒体曝光,一名女孩自述“被烟台上市公司高管性侵四年”的事件随之成为舆论中心。


4月9日,被害女孩对采访媒体表示,从2016年起,她和“养父”鲍毓明一起生活,3年时间里遭到多次性侵,其自述“第一次被性侵时刚满14周岁”。



视频发出不久后,曾经受理该案件的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官方微博发布《案情通报》,称该局去年10月9日决定再次立案,目前侦查工作仍在进行。



热点菌在梳理鲍毓明个人简历发现,他是资深法律人,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20余年,现任北京市泰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颇为讽刺的是,鲍毓明还在其博客“律动空间”上,于2011年12月1日撰有《从“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护的差距》一文。



他在文中写到:“我国目前对幼女性侵害的打击确实存在不足。在此,呼吁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有效可行的立法和司法举措,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尽量避免给有特权的人物以可乘之机。”


鲍毓明事件的连锁反应


随着事件的不断发酵,鲍毓明的工作经历被扒出。2016年,鲍毓明出任烟台一家跨国石油服务集团的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2018年又兼任国内另一家上市通讯设备公司的独立董事。


很快,涉事单位之一烟台杰瑞集团发布声明称,已和鲍某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另一公司中兴通讯则在评论回应称,鲍毓明律师是中兴通讯董事会聘请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媒体报道的属于其个人问题,公司并不知情,不便评论。公司正在联系其本人予以核实。



这样的言论惹怒了不少网友,纷纷表示该企业没有社会责任感。


10日早间,中兴通讯针对“高管性侵养女”一案表示,高度重视相关媒体报道,公司董事会已收到鲍毓明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的申请。



热点菌看到评论区依然有部分人对这样的处理表示不满,“不应该公司辞退吗”。


4月10日,西南政法大学商学院网站发布声明,商学院法治企业研究院已解除鲍毓明兼职研究员的聘任,并已通知本人。



受害者母亲应遭受谴责吗?


这样的连续追责并未停止,不少网友开始指责逐渐把矛头指向受害者生母,为何持续4年都毫无作为?


@娜娜**:生母也很可疑,居然14岁认养父而且默许一起生活。不管怎样,小女孩是牺牲品。


@散漫**:女孩的母亲在这次悲剧中她有很大的责任!什么样的认知会让她放心单独把孩子和继父放一起?


@动感**:整个事件她妈妈只出现在开头和事发后,她妈妈在这个事件中是个什么角色?怎么越听越像卖女儿?



在热点菌看来,目前并无依据证明生母有过错,该案件本身更值得调查和追责,因此哪怕要追究也不是第一要义。应该先把鲍毓明的责任理清了以后,如果还要深究母亲,再继续也未尝不可。


现在最重要的第一件事还没着落,急着寻找第二个责任人,会有点偏离重点。


再加上在相关报道中,这位母亲一直陪在女儿身边,到处奔波寻求正义,她的懊悔和愤怒在行动上都有所体现。



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此类案件,受害人多为留守儿童或外出务工人员子女,且往往是熟人作案,隐蔽性强,发案周期长,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发现难、取证难等现实困境。


再加上本案的嫌疑人从事法律行业,更让我们对该案件的审判充满未知。所以在事情还未明朗前,我们别再无端指责,让受害者越来越多了。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QX6eZHEBnkjnB-0zezs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