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合肥市召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部署会,会议确定了自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合肥市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过期未登记上牌、未申领临时通行标志的电动自行车,将禁止上路行驶。
很多市民关心的问题是: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这都是可以充电的代步工具, 什么样的车才符合上牌登记标准呢?已经上过牌照的电动自行车是否还需要再办?对此,合肥交警结合网友留言进行一一解答。
提问Qustions&解答Answers
三类车区分对待
合肥市区停办摩托车注册登记
驾驶资格区别上,电动自行车不需要驾驶证,电动轻便摩托车驾驶人须持F证、E证、D证,电动摩托车驾驶人须持E证。
在行驶路权上,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佩戴头盔方面,合肥交警部门对此也进行了区别要求,其中电动自行车建议佩戴头盔上路, 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都必须佩戴头盔上路。
那么这些车辆是否能够载人?答案是 电动自行车准予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而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可载人,电动摩托车除驾驶人外,有固定座位的再核定乘坐1 人。
在购置保险方面,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推荐购买第三者商业保险。 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都属机动车,上路必须购买机动车交强险。
根据《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条、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合肥市区停止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但因公务需要的除外。市区以外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不得迁入市区登记;市区以外的摩托车不得进入市区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以及其他限制区域内的道路行驶。
已办过号牌车辆继续使用
发票遗失可以承诺保证
需要办理居住证的情况:
有市民表示,自己是肥东县户口,在合肥市区内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是否需要办理居住证?
答案是:根据《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00号令),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需提交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车辆购买凭证等来历证明、车辆出厂合格证明。 因此,需要办理居住证。
以前办理过电动自行车号牌:
此外,针对以前办过电动自行车号牌的情况,根据《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从2007年11月1日起,合肥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常态化管理,发放的电动自行车号牌,长期有效,可以正常使用。
发票、合格证找不到:
对于发票、合格证找不到的情况。
在用电动自行车既不符合“新国标”也不符合“旧国标”:
对既不符合“新国标”,也不符合“旧国标”的在用电动自行车登记时,如果合格证、发票遗失, 必须以制式承诺书的形式保证车辆为合法来源,发放临时通行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