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都市现场(jxtvdsxc)原创发布
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如删除来源必究
日前,被告人暨附带民事诉讼被告熊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在江西省南丰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19年4月,被告人熊某以500元/斤的价格非法向罗某收购3只捕猎的蛇雕(一种鹰类野生动物),并支付现金人民币4000元左右。之后,被告人熊某将3只蛇雕以570元/斤的价格出售给赣州市龙南县袁某,通过南丰县至深圳的客运班车进行托运。
因其中一只蛇雕在运输过程中死亡发臭,袁某只同意支付两只蛇雕的价钱,与甲鱼款一起,于4月16日微信转账7842元给被告人熊某。经鉴定,被告人熊某购买的3只蛇雕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总价值45000元。
2019年7月,被告人熊某主动向南城县森林公安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庭上,检察机关同时以被告人熊某犯罪行为破坏生态环境,对当地生态环境物种和生态食物链有一定影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为由,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中,被告人熊某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相关证据,均予以认可,并在最后陈述时认罪、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