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坐牢645天后,竟被发现7年前的一起漏罪?法院这样判!

2020-04-27     江西都市现场

来源 | 都市现场综合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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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判二年有期徒刑,可在服刑645日之后又发现漏罪,这怎么办?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胡某犯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胡某因犯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于2019年2月1日被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刑期自2018年1月18日起至2020年1月17日止。在胡某服刑期间,侦查机关发现其参与了2013年一起寻衅滋事犯罪事实。

【案情回顾】

2013年12月15日,罗某因其父修路的事情找被告人胡某、杨某讨要说法。胡某得知后打电话给罗某,双方发生争吵。挂掉电话后,现场已聚集了包括胡某、杨某、王某、陈某在内的10余名青年,胡某手拿一把撩刀,叫众人和他一起去找罗某。到了约定地点后胡某持刀与众人冲向罗某这边的人,罗某抵不过胡某等人的追砍,跳入旁边的小河躲避,邓某头部、后背部、左手掌等部位被胡某这边的人砍伤。经鉴定,邓某伤情等级程度为轻伤一级。被告人胡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罪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在公共场所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因被告人有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综合被告人胡某系服刑期间发现漏罪,应新罪旧罪一起数罪并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问题一:什么是漏罪?

漏罪,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的判决宣告以后,又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其他没有判处的罪。也就是犯罪分子一人犯有数罪,对一人犯有数罪的犯罪分子,应当执行数罪并罚。

问题二:有漏罪的犯罪分子刑期如何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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