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普洱市审计局在市红十字会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通过对“莫须有”的“项目费”进行核查,最终发现了出纳李某某涉嫌挪用和贪污资金的问题线索。
审计组在调查了解情况时发现,市红十字会专项资金账户管理混乱,单位出纳和会计长期没有对账,单据也长期未移交会计作账务处理。经过一段时间的整理和完善后,审计组继续审计发现,仍有9万多元资金账实不符,账面存款大于实际存款。审计人员于是向李某某核实有关情况。
在询问过程中,李某某含糊其辞,审计人员只好调取近三年单位专项资金账户的会计凭证进行审查。审查中,审计人员偶然翻到了一笔出纳存入的“项目费”55.42万元。根据这一重要的疑点证据,审计人员以“项目费”为重点,在凭证中重点审查出纳存入的“项目费”,并进行了统计汇总。
根据统计结果,在2016年11月15日至年底的一个半月时间里,李某某频繁地存回“项目费”共计194.23万元。2017年1至6月存入现金9.87万元,合计204.10万元。能存回这么多的资金,这段期间又没有具体对应的资金来源,审计人员推断,应该是李某某先挪用,后归还。
通过对账户银行流水查询结果及单位财务资料的分析、归纳,检查人员初步得出结论,李某某利用单位内部监督牵制制度不健全、运行失效,以及自己可以独自经办资金支付全过程的手续等便利条件,通过自创“项目费”支出的方式,陆续取出200多万元,最早取出时间已经超过5年。
审计中了解到,该单位会计此前多次要求与李某某对账,李某某均以繁忙、生病、单据丢失等方式推托和搪塞。时任单位主要领导也没能采取有效办法制止或整改,致使其越挪越多,最终单位账面上虽然还有200余万元存款,实际银行账户已被掏空,仅余95元。最终查实,这些被挪用的资金,李某某主要用于投资理财、购买衣物化妆品等个人消费。
在比对账面支出和银行流水时发现,一些会计账面显示确实已支出(拨出)的资金,在银行流水上竟然没有记录。通过对不同的凭证进行反复比对,审计人员发现,一些单据银行印章上数字的字体有非常细微的差别,“1”上面的勾和下面的一小横和“2”收尾部分的上挑不一致。与银行流水相符的“1”上有勾、下有一小横,“2”收尾部分有上挑,与银行流水不相符的则无勾无横也无上挑。
为做实证据、避免误判,审计组延伸了两个单位,核实了3笔资金共计13万元,核实对方确实没有收到资金。至此,基本认定,出纳持有假的银行印鉴,并通过假印鉴虚列支出贪污近70万元。
最终,李某某被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和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从上述案例可知,该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内部监督牵制制度失效是导致出纳长期贪污挪用公款的主要原因。该企业主要风险如下:
1. 单位专项资金账户管理混乱,出纳与会计长期未对账
风险分析:红十字会作为特殊机构,专项资金账户一旦管理混乱,便无法准确把控资金的来源和流向,这对企业的运营和发展会产生极大的隐患。另外,出纳和会计是互相牵制、监督的岗位,长期没有对账,会导致贪污受贿、账目不清等情况的发生,一旦出现问题,也很难及时被发现。
2.出纳独自经办资金支付全过程,相关流程缺少内部监督控制
风险分析:出纳李某某独自经办资金支付全过程,不经过一定的授权审批手续,可能会造成重大差错或舞弊、欺诈行为,也为自创“项目费”滋生了一定的条件。
3.单位内部监督管理松懈,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风险分析:该单位会计此前多次要求与李某某对账,李某某均以繁忙、生病、单据丢失等方式推托和搪塞。时任单位主要领导也没有采取有效办法制止或整改,致使资金被挪用越来越多。发现问题时,若单位内部监管懈怠,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相关问题的恶化,造成的损失将可能难以挽回。
4.账面支出与银行流水不符
风险分析:审计人员比对账面支出和银行流水时发现,一些会计账面显示确实已支出(拨出)的资金,在银行流水上竟然没有记录。账面支出与银行流水不符,且银行印鉴管理失控,导致犯罪人员从内容、形式和程序上完成整个作案流程。
企业的内部控制和内部监管贯穿整个经营发展过程,企业不仅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办法,还要严格执行;另外,会计与出纳业务的职责要落实到位,对现金的账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及时查看库存的现金有无超出限额,有无挪用、贪污情况,保管措施如何;复核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是否正确,有无遗漏或收支抵销等情况。相关负责人对于异常情况也要及时处理,减少风险的发生。
点击右上角“+关注”,每天及时获取实用好文章!
“理个税”提供最专业个税资讯及筹划与综合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