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头一“棒”!

2019-07-25     南宁交警

昨天我们已经说了《“新通告”实施,不是闹着玩》!今天起,南宁交警重拳出击,在快环沿线及市区内开展货车、摩托车、面包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违反限行规定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反今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简称“新通告”)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给那些充耳不闻、明知故犯,违反“新通告”规定通行的车辆及驾驶人来了当头一“棒”。

面包车违反限行规定通行,栽了!

8时20分许,交警八大队在快环鲁班立交设置检查点,对面包车违反“新通告”规定在快环主道通行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检查整治时,拦下一辆面包车,检查发现该车的发动机排量在1.5升(含)以下,违反限行规定,执勤民警依法对其进行罚款200元的处罚。

无号牌的电动车上路,必罚!

9时40分许,一辆无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行经南宁火车站门口时,被交警四大队执勤民警拦下,民警依法对其进行罚款50元的处罚。

外地号牌电动车违反限行规定通行,栽了!

9时50分许,交警二大队执勤民警正在厢竹大道路段进行整治时,拦下一辆玉林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因悬挂非本市区籍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在本市外环高速公路以内的道路通行,违反了限行规定,执勤民警对驾驶人叶某进行罚款50元的处罚。

轻便摩托车违反限行规定通行,栽了!

10时许,王某驾驶一辆蓝牌轻便摩托车在厢竹大道行驶时被交警二大队执勤民警拦下。经核查,驾驶人王某持有小汽车驾驶证C证,属于准驾不符,且王某未携带驾驶证也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对于在南宁市绕城环道以内的道路驾驶轻便摩托车违反了限行规定,王某表示在购车时已经知晓,但急于出来办事就心存侥幸开车上路了。民警依法对该机动车进行扣留,对王某的几项交通违法一并作出罚款500元、记15分的处罚。

货车违反限行规定通行,栽了!

10时许,一辆蓝色小型货车从长虹立交桥匝道进入厢竹大道辅道行驶。交警二大队执勤民警拦下该车,经检查,驾驶人李某未取得区域通行证,而且在限制、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通行。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电动自行车超员,必罚!

11时许,厢竹大道路段,一辆搭载三人的电动自行车被交警二大队民警拦下。该驾驶人为了方便,竟然在前面放置了一个小板凳,2个孩子一前一后坐在小板凳和后座上。民警立即对驾驶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50元,随后责令其转运超出的乘员。

摩托车违反限行规定通行,栽了!

11时许,林某驾驶一辆号牌为桂A22###的摩托车在厢竹大道被交警二大队执勤民警拦下。由于其未取得通行证件驾驶机动车在限制、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通行,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电动自行车套牌,缴了!

16时许,交警十大队在星光金凯路口整治时,拦下一辆号牌为南宁B2B##的电动车,民警发现该车号牌上的螺丝以及号牌孔有被撬动过的痕迹,经查,这名驾驶人涉嫌套用其他车辆号牌。民警依法收缴该号牌,并对驾驶人进行了处罚。

截至25日17时30分,整治行动共查获机动车违反限行规定343起(其中货车192起,摩托车38起,1.5升及以下排量面包车113起),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219起(其中假牌套牌48起),其他交通违法138起。

查!查!查!

“棒子”抡向交通违法者

“鲜花”则留给遵章守法的人

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新通告”规定

共同维护首府南宁良好的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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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强 编辑:陆海清 撰稿:黄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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