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检察建议既要有温度,更要有力度

2019-08-17   涟源检察

8月16日上午,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加强检察建议刚性化建设工作交流会,邀请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监委、政法委、法院、公安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等17家单位的相关领导,以及部分驻涟省、娄底、涟源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会议,共同对娄底市委市政府“两办”出台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了学习,对过来工作开展交流,对下一步工作展开探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新建,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志泽出席会议并讲话,我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罗志高主持会议,在家的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着力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检察建议刚性化建设的工作质效,以实现法律监督双赢多赢共赢。”会上,我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谢正清组织学习了《意见》,详细介绍了《意见》出台的背景情况,对《意见》的适用范围、工作要求与部署进行了着重解读。

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涟源市人民检察院在推进检察建议刚性化过程中所履行的法律监督职能,一致表示要大力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加强检察建议工作,同时对 加强检察建议刚性化建设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娄底市人大代表彭姣:新的时代背景要求“检察建议”工作应探索新的方法。从这次娄底市委政府“两办”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文件情况来看,除了要求检察机关制作和发布高质量的检察建议外,特别引人瞩目的是推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以及争取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部门对检察建议工作的支持,各单位落实检察建议情况与综治考评挂钩,相关线索移送纪委监委等,这些方式贯通了检察监督与其他监督,便于聚焦典型突出问题,推动违法情形的整改纠正,督促有关部门积极依法履行职责,善莫大焉。

市政协委员、市环保局局长周浩龙:检察建议工作刚性化规范化建设要做到准、严、通——准确认识分析落实建议,严肃严谨对待建议,制发建议要加强与被建议单位部门的沟通,争取理解支持。

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学习:检察建议不是“找茬挑刺”,而是帮助我们改进工作,规范执法。公安机关一定严格落实文件和会议精神,对检察建议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

市教育局副局长梁丹:感谢检察机关长期以来对学校安全教育管理的巨大支持,教育系统一定认真落实每一份检察建议。在我们看来,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及时发现问题,形成有独特视角和价值的检察建议,可起到“唤醒”行政机关作为的作用,为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助力。今后,检察机关可借助系统内外的智力资源,提升检察建议质量,为检察建议发挥社会治理效能提供保障。同时,建议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积极合作,形成合力,确保检察建议取得应有成效。

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志泽全程认真记录与会代表的意见建议,不时回应代表们的提问和关注的问题。在向代表们简单汇报近年来我院开展检察建议工作的情况和典型案例后,胡检代表院党组对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检察工作尤其是检察建议规范化刚性化办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胡检表示,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在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涟源检察利用这一有效监督方式,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取得了明显的监督效果。但由于存在对检察建议作用认识不足、制发不规范、整改落实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检察建议的作用发挥空间还很大,在个别地方单位,检察建议成了“烂尾工程”。

胡检认为,进入“后转隶时代”,检察机关将游离于法律和司法程序之外的边缘化的“工作建议”逐渐发展成为重要的甚至主要的法律监督方式,成为检察监督的新常态,把原来没有硬性要求的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强力推动检察建议监督质效不断提升,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这种强劲发力不是简单的强势,其强势功能的发挥也不是建立在沙滩上,而是有着科学合理、符合法律规定的体制保障,它是严肃的、严厉的、严谨的,更是规范的、平和的、理性的。加强检察建议工作,对检察机关来说,这是一种“生产自救”;对相关职能部门来说,这是一种防患未然的提醒,一种亡羊补牢的救赎,更是送上门来的大礼;对社会公众来说,更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积极作为、主动担当。正所谓“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检察建议刚性化建设的初衷不是要表达强势,而是要追求法治,促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推动依法治国进程。

胡检强调,质量是根本,落实是关键,机制管长远。一纸检察建议,关乎监督质效,涟源检察务必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在依法履职基础上不断探索完善检察建议制度,增强检察建议刚性,真正让检察建议成为祛病除根、标本兼治的良方,在强化法律监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新建要求,我市检察建议刚性化建设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第一,高起点谋划,实时向各单位抄送相关法律法规;第二,建立好工作机制与方法,努力提升刚性化建设水平;第三,配强配齐检察力量,以检察建议刚性化工作为龙头工作;第四,仔细研究思考检察建议的发出,结合涟源实际慎重对待历史问题;第五,做好《意见》的学习宣传工作,上述文件待我市转发后,市委政府“两办”应适时督查各单位学习落实情况。

图文:龙海捷/刘灵志

编辑:刘娟

审核:周超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