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小伙伴们有没有遇到这种情况:甲方单位提出必须办理涉密资质或者保密资质才可以承接涉密业务,却未明确应该办理哪种资质。那么,涉密资质和保密资质有哪些不同呢?企业应该如何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资质?我们来一起学习一下吧!
01
概念不同
涉密资质,全称涉密系统集成资质。是指从事涉密系统业务的单位所需要具备的从事涉及国家秘密活动的资格和保守国家秘密的能力。这里的“涉密系统集成”,包括涉密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及保障等工作。
保密资质,全称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和有关保密规定,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审查认定取得相应的保密资格。
02
资质用途不同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主要用于涉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监理和运行维护工作。业务种类包括:系统集成、系统咨询、软件开发、综合布线、安防监控、屏蔽室建设、运行维护、数据恢复、工程监理。此类资质与涉密科研生产无关。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用于承担涉密科研生产任务,也是后期单位申请武器装备承制资格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前提条件之一。
03
划分的类别不同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
甲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
乙级资质单位可以在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密级、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
一级保密资格单位可以承担绝密级科研生产任务。
二级保密资格单位可以承担机密级科研生产任务。
三级保密资格单位可以承担秘密级科研生产任务。
04
主管机构不同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由国家保密局主管。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由国家保密局、总装备部和国家科技工业局主管。
05
评分标准不同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的现场审查现场审查评分满分为100分,达到80分(含) 以上为通过现场审查。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认证的现场审查评分满分为500分,达到450分(含)以上为符合标准。
06
认证阶段不同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包括提交申请、书面审查、申请受理、现场审查、专家评审、资质授予等6个阶段。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认证包括提交申请、书面审查、申请受理、现场审查、批准文件、颁发证书等6个阶段。
07
依据法律法规不同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保发【2013】7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审查工作规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条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保密标准》《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评分标准》等。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依据以下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评分标准》等。
08
向哪些部门申请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甲级资质的,应当向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申请乙级资质的,应当向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申请二三级军工保密资格的单位向所在省军工保密资格认定服务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由省国家保密局和省国防科工办联合组织审查。
09
申请的基本条件不同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依法成立3年以上,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3.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资质,具有承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专业能力。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申请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2.承担或者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产品涉及国家秘密;
3.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人员(含港澳台)无婚姻关系;
5.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具有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能力。
6.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7.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10
申请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同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单位应当提交《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书》,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
3.单位章程复印件(须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印章);
4.法人股东的单位章程(须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印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5.办公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平面图;
7.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8.资质相关人员名单(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岗位、职称或执业资格、涉密等级);
9.近3年相关业务合同清单(含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委托方、收入金额、签订时间、项目所涉地区、项目所涉行业、涉密等级和服务年限);
10.近3年完成的项目投资总值证明材料(系统咨询和工程监理类提供);
11.企业上2个年度完税证明;
12.近5年企业牵头完成的科研项目材料复印件;
13.近5年获得的科技奖励或者知识产权材料复印件;
14.近5年企业保密工作获国家级、省部级嘉奖材料复印件;
15.近3年在中文核心期刊或省部级主办的公开出版刊物发表的保密管理或技术有关论文复印件;
16.保密设施设备清单(含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
17.单位基本管理制度(含人事、财务、生产、资产、保密管理制度);
18.保密管理情况报告(含保密组织机构设置、保密制度建设、涉密人员审查及教育管理、保密要害部位管理、保密设备配备及设施建设、涉密载体使用管理、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流程管理情况);
19.保密风险评估报告。
申请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申请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复印件);
3.在登记机关备案的章程;
4.上一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科研生产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出租房的产权证书复印件;
6.军队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军工集团公司、项目总承包单位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认定等级建议表;
7.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1
保密制度体系不同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包含12项保密制度:保密工作机构设置与职责,保密教育培训,涉密人员管理,涉密载体管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场所等保密要害部位管理,涉密项目实施现场管理,保密监督检查,保密工作考核与奖惩,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保密风险评估与管理,资质证书使用与管理。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分为基本制度和专项制度。
基本制度包含16项内容:保密责任(含归口管理责任),定密工作,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培训,国家秘密载体,密品,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新闻宣传,涉密会议,协作配套,涉外活动,外场试验,保密监督检查,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考核与奖惩等方面。
12
证书有效期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有效期:3年,每年提交年审申请。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取得保密资格后满2至3年复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