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栖霞公安分局尧化门派出所接到辖区的郭女士报警称,她被还没见面的男友转走了银行卡中的3.5万元。
原来,每年春节让她最尴尬的就是没有男朋友,家人催得紧。年近40岁的她压力非常大。于是便登录婚恋网站,想找一个男朋友带回家,没多久她便找到一个自称在外企工作的单身男子李峻。这个自称叫李峻的男子比郭女士年轻几岁,外表十分清秀,号称在松下公司做业务销售,收入颇为可观。郭女士觉得他和偶像剧里的男主角模样像,且懂得浪漫,内心十分喜爱。
李峻在微信上求她帮忙,表示公司要员工办理“购买松下产品的会员”,需要有10万元的银行卡作为凭证,但不会把卡上的钱花掉。郭女士想都没想就把自己银行的U盾口令号告诉了他,几分钟后她收到银行卡转账3.5万元的信息。郭女士再发消息询问发现被拉黑,只得报警。
男友没见到反被骗3.5万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