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
套用其他车辆号牌,拼接车牌、
以上任何一项
都是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然而
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胆大”的人
知法犯法、无视法律,
幸好这样的险情,
被交警及时发现并制止。
9月7日,正在长顺县城区水晶花城路段执勤的交警拦下了一辆号牌为贵A517**的轻型货车,驾驶人韦师傅称车辆行驶证未随身携带。虽然货车并未超载,晃眼一看审验及保险标识也都齐全,但依照程序,民警还是当场对车辆进行了网上核查比对,查询结果贵A517**已于2014年6月逾期未检验,保险也超期五年多,车辆已达强制报废标准,民警当场对车辆进行了暂扣。
这位“胆大心细”的司机,为了赚钱,买来报废货车上路拉货,一番“资源整合”,把报废车的标识给凑了个整齐。没想到运气不太好,第一天出门就碰到了交警.
据了解,9月初,韦师傅经人介绍买了这辆二手车,付款时车主也明确告知他车辆已经报废不能上路了,可赚钱心切的他却不以为然。为了蒙混过关,韦师傅出行前还“细心”地将自家轿车的检验和保险标识贴在了贵A517**挡风玻璃上,但是这番操作最终没有逃过交警的法眼。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韦师傅因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保险标志,被长顺警方依法处以罚款7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事后,长顺交警依法对其车辆进行强制报废解体,彻底消除了安全隐患。
每一辆车都有专属的车牌
但有的人为了逃避“电子警察”的监管
而套用、拼接其它车牌或使用伪/变造的机动车号牌
为车辆披上另一件“马甲”
近日,都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执勤交警正在小围寨路口开展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小型绿色皮卡车的前牌照颜色不一,车牌中间有断裂,并且未悬挂后机动车牌照。
经询问,为了能够继续上路行驶,该驾驶员找了两块车牌,弄断之后拼接在一起来,正好拼出了自己车牌号,“接了肢”的车牌在路上行驶了好长一段时间,本来以为这样就可以省了补车牌的事,并且后车牌并未悬挂,没想到还是被“火眼金睛”的交警发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都匀交警对这名驾驶员处以3600元罚款 并记24分的处罚。
这位拼接车牌的驾驶员刚被处罚完,十多分钟以后,另一位驾驶员也因为车牌问题,被交警处罚。原以为是驾驶员不仔细,谁知道交警一查发现,并没有那么简单。这辆皮卡车不仅存在违停和涉牌的违法行为,同时还属于报废车辆。都匀交警对该报废车辆进行暂扣,同时对驾驶员吊销驾驶证的处理。
警方提示:
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安全性低,驾驶报废车辆上路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对过往车辆、行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车主一定要充分认识到驾驶此类机动车非法上路的危害性,做合法、文明的驾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