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摩托车、电动车违法,净化出行环境, 福泉交警在行动!

2020-04-21     黔南交警

为进一步优化摩托车、电动车行车秩序,严厉打击摩托车、电动车多人骑乘、乱停乱放、飙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积极为市民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福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全市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

1、摩托车超员超载、无牌无证、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2、二、三轮电动车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随意变道、乱停乱放、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款: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行动中,福泉交警紧紧围绕辖区各主要街道路口、重点路段,根据摩托车和二、三轮电动车出行规律、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等特点,以定点设卡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查缉方式,增加巡逻管控时段,加大巡逻管控密度!

摩托车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400余起,扣留机动车130余辆。有效遏制摩托车引发的各类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净化了道路交通环境。福泉交警将持续加大摩托车和二、三轮电动车违法整治力度,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通安全无小事,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安全驾驶!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4FkUsXEBfwtFQPkdqOq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