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检察院
党组中心组学习
根据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和市委宣传部有关要求,4月15日上午,锦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2020年度第四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蒋晓东同志主持。
此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主要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展开集中学习讨论,副检察长刘欣、赵宝军分别围绕两个内容进行体会交流发言。
蒋晓东同志指出,要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内容实质,全面领会基本内涵,严格贯彻执行《条例》规定,以《条例》的贯彻落实,促进党建工作的全面提升;要将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公信力和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