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禁毒大队长向吸毒人员收“保护费”:他为何要这样干?

2019-12-19     法治潮阳


禁毒大队长,任何人看到这几个字都会自然而然想到是担负禁毒重任的。可广西靖西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原大队长黄某,不仅对吸毒人员网开一面,更出格和令人难以相信的是,每月要吸毒人员向其交两万元的“保护费“。这是为何?一个公安局的禁毒大队长为何要这样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2月16日公开的广西靖西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原大队长黄某违法违纪行为中,除了被查处的官员具有的“理想信念丧失,生活腐化”;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等惯常的违法违纪外,还涉嫌私藏手枪子弹,更特殊的就是向吸毒人员收取“保护费”。


据有关报道,禁毒大队长黄某向吸毒人员收取保护费始于2013年底。一吸毒人员邓某为了长期吸毒不被公安机关抓获,通过中间人找到时任靖西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黄某请求关照。

作为禁毒人员,黄某不是依法劝诫或予以处理,反而提出,如果吸毒不想被抓,就每个月5号前交2万元“保护费”。其条件就是吸毒人员邓某“还可以在靖西贩卖一些零包的毒品”。

据最终查实,黄某自2014年5月至2015年5月一年间,就先后6次收受邓某所送的“保护费”共计11.5万元。

贪欲一旦打开,便很难收手。据说,黄某除了向吸毒人员收受“保护费”外,还利用手中职权和职务便利,为吸毒人员被抓获后逃避法律制裁提供各种帮助,不仅在收受了吸毒人员给的贿赂后为吸毒违法人员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变更强制措施,还在吸毒违法人员进入检察院起诉阶段时,导演“立功”戏,帮助减轻处罚。

有关情况通报表明,出身农家子弟的黄某,曾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并一步一步晋升到禁毒大队长的位置。其为何会蜕变为受贿犯罪分子,有关通报表明,诱发其这样做的原因就是,与他养了两个情人有关。

为了情人,不惜丧失原则,置法律于不顾,收受贿赂,试想,这样的人让其一直处在禁毒大队长位置上,他还有什么不可以干的?其结果便是“知法犯法、徇私枉法,包庇、纵容犯罪人员”,而最终被送上了法庭。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O7eRHW8BMH2_cNUg-eI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