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2020-07-27     美丽临潼

原标题:临潼区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临潼区2020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各位同学及家长:

大家好!为切实做好我区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及条件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局关于印发<2019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24号)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精神,凡 户籍及其家庭居住地均在临潼区并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录取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在临潼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校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区;

5.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6.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无年龄限制);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应均在本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特别提示: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家庭拥有企业、汽车、豪华楼房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电器、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在校期间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5.平时消费水平高出周围平均生活水平的;

6.父母有一方是财政供养人员的。

申请贷款学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申报信息及材料。凡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贷款资格。

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额度及用途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学制加15年确定,最短不少于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从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临潼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不延长。

五.

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一)高中预申请

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进行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复读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却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本人写一份不少于300字的助学贷款申请书,包含家庭经济致困原因,并根据系统提示导出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前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预申请。

4. 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请你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三)续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续贷材料

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续贷需要更换共同借款人的,办理续贷手续时,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县级资助中心。

办理地点

临潼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临潼区人民东路51号区教师进修学校南楼二楼西

在校生办理时间

再次办理贷款的学生于2020年8月5日——2020年8月14日(周六、周日休息)由学生本人带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并签订合同;

首次办理贷款的学生于2020年8月17日——2020年8月28日(周六、周日休息)由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带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并签订合同。

新生办理时间

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30日由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带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并签订合同。

咨询电话

上班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

注意事项:

1.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办理贷款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并且间隔1米距离。

2.入学前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址须详细到街办、村、组或小区、楼号、楼层。

3.借款学生所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完善、准确,并尽可能提供多种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联系,避免延误放款。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请各位学生毕业后及时偿还本息。如不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将会被中国人民银行拉入个人征信黑名单,对以后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因此请同学们珍惜自己的信用,按期偿还本息。

5.每年11月1日—12月19日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正常还款日,还款日期间借款学生可以通过支付宝或到就近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刷卡还款(信用卡除外)。每月(11月除外)15日前可以申请提前还款。

来源:临潼学生资助

编辑:暖 暖

责编:胡 迪

审核:胡 缨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O5gKk3MBSTrcFlvZ6Mc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