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开年首场土拍公告出炉!市区放量供应出让12幅地块

2020-01-20   福州特价房

2020年1月20日上午,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决定于2020年2月17日上午9:30分,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公开出让福州市城区12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土拍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其中宗地2020-11号采用“限地价、控房价、公开摇号”方式出让。

2020年开年福州市区就放量供应,无论是规模还是地块质量,首场土拍值得关注!

本次土拍看点:

1.数量多,出让起始金额150亿+,开年就放大招

2.三处巨幅地铁上盖地块出让,地块涉及地铁4号线、滨海快线等地铁线路。

3.洪塘停车场上盖地块将建酒店等商业综合体,进一步丰富金山片区商业业态,出让面积较大。

4.金山绿轴地块首次“上架”供应。

5.闽江北CBD再有商业用地出让,但本次不建摩天大楼。

6.安置型商品房配比减少,但部分地块需建限价房。

7.鼓楼区将出让两幅酒店地块。

以下为部分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见下表)

二、宗地配建要求

宗地2020-01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25%的安置型商品住房,在容积率均衡布局前提下,安置型商品房可集中布局建设,安置型商品住房销售均价17800元/平方米,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宗地2020-02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9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安置型商品住房销售均价17800元/平方米,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宗地可售商品房部分按相对集中原则,按梯位摇号确定。

宗地2020-03号须全部自持使用;该项目建成后的税收等要求,竞得人与鼓楼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签订履约监管协议。

宗地2020-04号须回购酒店(毛坯)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相应配比停车位30个由市政府指定单位回购,酒店按照12479元/平方米回购,车位按照19.92万元/个回购;该项目(除回购部分外)不得分割销售。

宗地2020-05、06号不得设置单元式或公寓式办公。

宗地2020-07号在缴清全部地价款后,可先行办理落地开发部分土地交地手续,并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地块A应整体自持经营,不得分割销售;地块A建设进度达到±00后,方可办理可售商品房和可售商业部分预售许可证。该宗地配建社会租赁住房2.4万平方米(可相对集中布局于地块B西侧),由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按照6490元/平方米回购,具体的户型配比、套数等要求,由竞得人与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签订回购协议。

为保障地铁场段建设安全有序推进,该地块必须满足轨道交通设施结构、附属建构筑物、设备等布设于相应地块内的要求,竞得人在地块总平、单体方案及管综方案报送资源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前,应与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就建设项目工筹、基坑开挖深度、基坑围护结构选型、建筑基础形式等内容进行对接确认。

宗地2020-08号在缴清全部地价款后,可先行办理落地开发部分土地交地手续,并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宗地须配建限价商品房4万平方米(可相对集中布局于地块中部南北向公共通道东侧区域),按照该地块商品住房备案价格的70%(以市政府最终确定的销售价格为准)销售,由市政府指定对象购买,具体户型配比、建设及对接销售要求,竞得人与市房管局对接。如最终确定的限价商品房销售价格超过该项目商品住房备案价格的70%,则竞得人应按两者之间的差价补交土地出让金。

该地块场段盖板已动工建设,盖上建筑的楼栋位置、结构构件(墙、柱)位置、上盖荷载均已确定,并与盖下柱网相连,相应的盖下柱网及基础已确定。竞得人须满足轨道交通设施结构、附属建构筑物、设备等布设于相应地块内的要求,且不得更改上盖方案确定的楼栋位置、功能分布、荷载标准及竖向结构构件位置,地块上盖开发方案需无条件服从轨道交通功能需求(含盖下特殊消防设计对盖上的功能布置需求)。为保障地铁场段建设安全有序推进,竞得人需在地块总平、单体方案及管综方案报送资源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前,将上述审批材料先行报送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确认。

宗地2020-09号在缴清全部地价款后,可先行办理落地开发部分土地交地手续,并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该宗地须配建2.5万平方米社会租赁住房(可相对集中布局于地块A靠横三路南侧区域),由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按照6490元/平方米回购,具体的户型配比、套数等要求,由竞得人与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签订回购协议。

该宗地须回购商业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由市政府指定单位按10500元/平方米回购,并与市政府指定单位签订回购协议。为保障地铁场段建设安全有序推进,该地块必须满足轨道交通设施结构、附属建构筑物、设备等布设于相应地块内的要求,竞得人在地块总平、单体方案及管综方案报送资源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前,应与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就建设项目工筹、基坑开挖深度、基坑围护结构选型、建筑基础形式等内容进行对接确认。

宗地2020-10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5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在容积率均衡布局前提下,安置型商品房可集中布局,安置型商品房销售均价15880元/平方米,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宗地2020-12号东侧涉及文物登记点信平春记茶行旧址,由竞得人修复后移交市政府指定单位管理,修复方案需报文物、资源规划等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修缮单价按不低于3500元/平方米按实结算,高于3500元/平方米的部分由竞得人承担。宗地停车场部分地面公园绿地由竞得人代建,规划及建设方案、建设标准经市园林中心审定后组织实施,验收后由市政府指定单位管理;竞得人与市园林中心指定单位签订公园绿地代建协议,建设费用按照不高于600元/平方米的标准按实结算,高于600元/平方米的部分由竞得人承担。该宗地公园绿地配建公园管理、游憩、服务建筑用房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该部分建筑由竞得人出资建设及使用(须满足公园及地下停车管理服务功能),使用年限和地块出让年限一致,产权归市园林中心指定单位。该地块地下停车场应预留与六一南路西侧市二医院地下通道接口,具体方案应征求市建设局意见;由市土地发展中心提供地下通道设计方案,竞得人按设计方案代建,工程造价按市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预算总额下浮9%确定。

其他: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回购协议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