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医院患者就诊须知,请查收

2020-02-01   视窗在线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们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国家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文件要求,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请就诊患者注意:

一、请来院患者及陪同家属主动接受入院体温检测,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不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各诊疗区域。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主动前往发热门诊接受筛查:

发热(体温≥37.4°C);


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密切接触者;

三、请患者实名就诊,正确留存手机号等联系方式,并向工作人员如实告知个人感冒、发热及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四、为降低传染可能性,原则上每位患者限1名相对固定的家属陪同。请住院患者及家属严格遵守医院探视和病房管理规定,拒绝不必要的探视。

五、患者及陪同家属近14天内有湖北等疫区旅行或居住史,无症状患者如非急症,需自行在家隔离14天无异常后方可就诊。

六、请保持良好生活习惯。出门佩戴口罩,勤洗手、居住场所常通风,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倒垃圾,注意饮食卫生。面对疫情大家要理性对待,不轻视、不恐慌、不传谣、不信谣。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加强防控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坚决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

感谢您们的理解和支持!

井陉县医院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