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社会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最典型的就是私家车数量的增多,基本上每个家庭都会有一辆私家车,这就给我们的出行带来了更多的便利,但是伴随着这个数量的上升,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了。在事故发生之后,不仅人身安全会遭到威胁,而且财产也会受到损失。
根据江西台都市现场报道,涪陵区的田先生,前段时间就发生了一个事故。实际上,他的这个事故不能严格的叫做交通事故,因为是他自己的私家车停在路边,突然起火自燃,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损失。
根据检验,他的车辆起火是由于驾驶室的座位下有一个打火机,然而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田先生并没有购买汽车自燃险,保险公司能否就他的财产进行理赔?根据新闻的报道,田先生的车当时停在路边。他去买一瓶水的功夫,车子就自燃起来,而街道上的邻居也赶快拿灭火器来灭火,幸运的是那天下雨,最终把自燃的汽车浇灭了,否则会造成更大的意外。
然而,他的这辆车受到了严重的损坏,田先生就这次事故的理赔情况和保险公司发生了纠纷。最后经过律师的解释,这次的事故并不在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之内。
对于田先生所发生的这个事情,我们表示非常的同情。想必田先生本人也非常的心痛,毕竟一辆轿车对于家庭来说也是比较大的一块资产,出现这样的意外事故,放在谁身上都是非常痛心的。而且在事故发生之后,还就保险的问题发生了纠纷,田先生一定是被这件事情弄得焦头烂额。
类似于田先生这样的保险纠纷事件其实是非常多的,而每次这样的事件发生的时候,舆论好像都非常的同情当事人,但是就田先生的这个事件来讲,笔者认为,我们应该给保险公司一个公道,因为根据新闻中的报道,田先生并没有购买汽车自燃险这种附加险种,所以说保险公司不给予赔付是正常且合法的。
网友对于这个事件也是众说纷纭。有一部分网友对田先生的遭遇表示同情,“一辆车少说的价值十几万,一下子就没了,好心疼”;有些人也对保险公司的做法表示理解,“平时出了事保险都要背锅,这次这个锅我们不背”,从这些评论能够看出来,大部分的网友还是非常的理智的。
实际上我们平时开车大大小小都会出现一些事故,小到刮蹭大到两车相撞,这中间都少不了保险公司的参与,而从田先生的这个事件中,我们也得到了一个教训,就是我们一定要帮我们的爱车买好各方面的保险,比如说像这个新闻中的自燃险,肯定很多人都没有买过,实际上这个还是比较有必要的。
笔者认为,物质生活的丰富,必然要求我们有更高的精神觉悟,比如说我们每一家都有了私家车,但是一旦发生事故,就要尽量的去减少各方面的损失,这就要求我们有更强的保险意识,才能够更好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