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6万保证金后,得知“房东已过世”!中介退钱成难题…“新闻三剑客”

2020-04-13   福建新闻广播FM1036

福州市民徐先生向福建新闻广播“新闻三剑客”投诉,去年3月他通过位于福州市东二环的“天之荣”中介公司打算购买晋安区桂湖生态温泉城的一套房屋,并向中介支付了6万元保证金。如今一年过去,徐先生才得知真相:房东其实已经过世,这套房屋无法过户给徐先生,而缴纳的保证金至今仍未退还。

完全信赖中介,竟与“非房东”签了合同

徐先生及其家人许女士告诉“新闻三剑客”,他们是第一次买房,完全信赖“天之荣”中介公司,以为中介能为他们办妥一切手续,没想到现在竟然陷入了维权纠纷。

(网络图)

按照许女士的说法,这套房屋产权的所有人是阿炎(化名),但是当初来签合同的人却是阿炎的弟弟阿兵(化名)。当时他们曾询问过中介公司,为什么不是房东本人来签合同,当时中介的说法是:房东阿炎是领导,是公众人物,不方便出面,于是就让阿兵来签合同。随后中介公司就把话题转移,最终双方签了字。

(居间服务合同)

从此之后,天之荣中介公司始终没有再次联系徐先生,也没有了下一步动作。徐先生多次前往中介公司讨要说法,而得到的答复都是“在办理”,直到当初为他们经办业务的工作人员离职,电话不接之后,徐先生才有“被骗了”的意识。

当他们再次找到“天之荣”中介公司,中介才说出了真相:其实房屋产权人阿炎已经过世,并且阿炎还有子女,目前弟弟阿兵根本就不是这套房屋的产权人,所以房屋就不可能从阿兵手里过户给徐先生。令人没想到是,说出真相后,中介公司不但没有道歉,反而让徐先生去法院起诉已经过世的阿炎,说这样可以强制过户。徐先生又按照中介的建议去起诉,结果直接被法院驳回了诉讼。

(保证金收据)

事情拖了一年,徐先生及其家人怀疑中介公司早就知道房屋产权人阿炎已经过世,甚至有可能私下承诺其弟弟阿兵房子可以卖出去。并且在签合同前,向买家徐先生隐瞒了这一情况。目前徐先生有6万元保证金在中介手中,还有2万多所谓“月供”在阿兵手中。现在徐先生只想讨回自己这8万多元。

中介:钱没进自己账户,还提供了帮助

根据徐先生提供的号码,“新闻三剑客”联系上了天之荣中介公司的一名负责人温经理。他表示自己是去年12月才接手的公司,今年1月才了解到徐先生的这件事。至于之前双方是如何签的合同,是否向徐先生告知了产权人过世的消息,这些过程温经理均表示自己不清楚。

并且,徐先生当时支付的6万元也并没有进入天之荣中介公司的账户,而是一家名叫“国行财富集团”(音)的公司,但是徐先生合同上盖的确实是天之荣中介的章,为何没收到钱却盖了章,这一点温经理仍表示自己不清楚。

(交易服务合同)

关于房屋过户的问题,中介公司温经理说目前来看也不是完全无法过户。因为产权人阿炎有一个女儿是第一继承人,弟弟阿兵是第二继承人,但是阿炎的女儿有20多年都处于失联状态。如果要想过户,就要由阿兵向公安机关报案,宣告阿炎女儿死亡,然后由阿兵继承房产,再过户给徐先生。

如果徐先生要退款也行,但是买卖双方都要将佣金支付给天之荣中介公司,因为中介已经履行了居间服务,如果双方支付了佣金,解除这一合同,温经理表示即便需要自己贴钱,也会把徐先生的钱退给他。温经理说,他始终在帮助徐先生向各种部门寻求帮助和解决办法,自己已经尽了最大的责任和义务,而自己的公司也不存在欺诈行为。

律师:中介公司应退款赔偿

针对此事,“新闻三剑客”咨询了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唐建景律师。他分析认为,如果居间方未能证明,当时已经审查阿兵代他哥哥阿炎签字已经得到授权,那么居间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在阿宾签字时,阿炎已经死亡,那么不排除中介隐瞒了阿兵无权签字的这个事实。

(楼盘资料图)

其次,居间方在合同中已经确认了收取买方付的保证金,不能以收款账户非他们公司为由拒绝退款;同时买方支付给阿兵的钱,也应该退还。律师建议各方根据居间合同内容判断居间方有没有尽到职责。买方应及时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