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亮点
在原有12个缴费档次的基础上,新增1个3000元缴费档次,以满足更高层次的参保需求。对于选择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11个档次缴费的参保人,依次享受30元、40元、50元、60元、70元、80元、90元、100元、110元、120元、130元的政府缴费补贴,对于选择2000元、3000元缴费档次的,按照参保人所选档次标准的6.5%享受政府缴费补贴。政府缴费补贴所需资金,除省财政给予的每人每年30元缴费补贴外,超出部分省财政承担50%、市财政承担15%、县财政承担35%。
实惠一
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享受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每月加发5元的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省财政承担50%、市财政承担15%、县财政承担35%。
实惠二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在缴费或待遇领取期间死亡的,给予12个月全省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新政策扩大了丧葬补助金领取范围,提高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标准,由原来的600元提高到1236元(12个月全省最低基础养老金103元×12个月)。
实惠三
在脱贫攻坚期间,对未标注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为其缴纳100元最低标准基本养老保险费,市财政承担30%,县财政承担70%。
通讯员:张爱坤 杨媛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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