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安依法严查焚烧秸秆和祭祀用品违法行为

2020-04-05   吉报调查

4月3日,长春市公安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秸秆禁烧和清明节焚烧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机动治安部门和基层派出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打击、依法整治、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助力全市秸秆禁烧工作,创造安全稳定的节日环境。

长春市公安局成立由相关负责同志任组长、机动治安支队牵头、情指、户政、法制、督察等部门和各县(市区)局为成员的领导组织机构,负责专项工作组织指导、调度推进和检查督导。

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职能,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制止、依法打击、源头阻断秸秆焚烧违法活动,依法查处妨碍有关行政部门执法的违法行为。

对焚烧秸秆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收集固定证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吉林省消防条例》、《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查处。

清明节期间,长春市公安局将依据《长春市文明祭祀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的通知》,会同民政等部门,组织基层派出所和夜巡民警,集中开展“三禁止”执法检查。对违规生产、运输、销售、焚烧封建迷信祭祀用品行为,一经发现,坚决制止并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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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姜忠孝

编辑:于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