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女检察官协会将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2020年优秀女检察官表扬推介活动,评选出10位“优秀女检察官”。正义网将展示31位候选女检察官的先进事迹,让我们一起来感受她们的巾帼风采!
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
第二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 陈苹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陈苹,曾先后获得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市三八红旗手标兵提名奖、市三八红旗手、上海首届检察风云人物、市禁毒工作先进工作者等多项荣誉称号,荣立二等功二次、三等功二次。办理了近百件疑难复杂、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大要案。她先后牵头建立了辖区内职务犯罪案件办案指导机制、完善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构建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侦检衔接机制、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疫情防控期间,陈苹带领团队成立了涉疫案件专办组,对涉疫案件可能涉及的类型、罪名、司法解释、行政法规等进行研究,指导了多起重大涉疫案件办理。同时,组建法律服务者志愿队,参加“网上答疫”志愿者队伍,利用休息时间为老百姓们答疑解惑,维护合法权益,彰显检察担当。
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负责人 周桂芳
周桂芳,现任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院扫黑办副主任,先后在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工作25年,始终奋战在办案一线,办理公诉案件上千件,无一错案。疫情防控初期,她用不到4天编撰完成约1.5万字的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资料,再用一周时间完成3万多册资料的印刷和发放。期间,她带领部门党员志愿者们到社区、乡村开展防疫检查、防控宣传等工作,齐心协力筑起“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基层防线。她承办海口市检察院首例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在受理案件的第二天作出批捕决定,确保防疫和办案两不误。在办案中,她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凝练出“两提前、四确保”办案模式,为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在检察各环节依法快速办理主动开辟“绿色通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克逊县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主任 热依汗·克热木
热依汗·克热木在30年的检察生涯中,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克逊县检察院公诉工作的骨干,她践行法律真谛,用信仰克服病魔,用职责使命诠释对党忠诚,甚至在办案岗位上与病魔较量,恪尽职守,依法办案,出色的办理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她兢兢业业,一丝不苟,自1998年取得检察官资格以来,严格履职,勇挑重担,坚持多办案、办大案、办好案,办案数每年都保持在全科人均办案数之上,始终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理念渗透到每一个办案过程中,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她所办理的案件无一出现错捕、错诉、超期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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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女检察官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