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的爱好”男子在家养“宠物”却被抓了,后果很严重!

2020-03-31   江西都市现场

来源 | 都市现场(jxtvdsxc)综合四川新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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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闲来都喜欢养宠物,什幺小猫小狗或者小兔子之类。不过,并非什么动物都可以养。这不,四川省夹江县就有一名男子因为在家乱养“宠物”被警方处罚了。

近日,夹江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的民警进行日常巡查,在巡查到一家蛇类养殖户家中的时候,发现了可疑。

在李某家中的厨房内,民警发现了大量的新鲜猪肺。几块普通的猪肺,为什么会让民警心生警觉呢?

原来,民警发现,李某家这些新鲜猪肺被分切成了小块。李某家是正规养殖王锦蛇的,可巧就巧在,民警知道王锦蛇一般不食用新鲜猪肺。再对当事人一讯问,他的神情表现还很紧张,民警就发现事情的蹊跷了。

民警随即在李某家中仔细检查,在检查到其家中的猪圈时,终于发现了问题。李某家中的猪圈里并没有养猪,而是养了两个“大家伙”!

在现场,李某交代,这两只大鸟是从一名路人手中花250块钱购得的,他并不打算食用,而是出于爱好,图好玩。

“这是我的爱好”男子在家养“宠物”却被抓了,后果很严重!

随后,民警将李某带走调查。经鉴定,这两只大鸟中,其中体型较大的一只为普通鵟(kuang二声),另外一只为松雀鹰,均属国家二类保护动物。

因为单纯图好玩,就在家中饲养国家保护动物,李某得为自己的“爱好”买单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目前,两只大鸟已被送往乐山市野生动物救助点进行救助,李某也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