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
目前全国口罩医疗用品都很缺
但朋友圈却有一群人在卖口罩??
有的几百几百起卖
有的甚至几万起订!!!
你信吗?
当前,全国上下众志成城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却有个别不法分子利用人民群众对口罩需求迫切的心理,实施网络诈骗,社会影响恶劣。近日,永春县公安局在坑仔口镇,成功抓获涉嫌以售卖口罩为名实施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禧。
经查:陈某禧(男,永春县坑仔口镇人),自今年1月底以来,在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想非法骗取钱款,在微信群里发布口罩销售信息,等购买者付款后,提供假快递单号或以各种理由拖延交货,并将部分购买者微信拉黑。犯罪嫌疑人陈某禧涉嫌诈骗10多人,涉案金额6000多元。
目前,陈某禧已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永春警方提示
购买口罩、手套、消毒液、防护服等医用防护用品时,一定要到正规药店或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不要轻信陌生人口中所谓的“特殊渠道供货”“国外代购”等虚假信息,更不要通过网络方式直接转账。同时,要警惕打着疫情防控旗号进行爱心捐助实施的网络诈骗。
警方正告:对借疫情之机实施诈骗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严惩不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小编提醒
广大市民群众在网上购买疫用品时
一定要提高警惕
一旦被骗
要及时拨打110报案
来源:永春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