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辆摩托车上班代步 未挂号牌被民警查获

2019-11-12     掌上怀化

掌上怀化讯 11月11日上午,怀化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在武陵中学路口执勤点纠违时,查获一起未悬挂号牌的摩托车,驾驶员被查后后悔莫及。

当天上午9时许,执勤的民警见一辆摩托车后拦停并按照正常程序盘查,可现场,民警围绕车辆一周,发现摩托车并未悬挂号牌。驾驶员肖某如实交代,自己是在附近上班,买这辆车时是为了上班代步所用,心想又不会出什么事,就没有悬挂牌照,没想到会查到自己,对此肖某后悔不已。

现场,肖某因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第一款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200元罚款扣12分。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和教育,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后果,对交通法律法规进行讲解。驾驶员肖某认识到违反交通法规的严重性,表示今后要遵守交规,必须将号牌悬挂后再开车。

民警在此提醒: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请广大摩托车驾驶员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文明、安全驾驶车辆。(记者 李娟芳)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LZPAYG4BMH2_cNUgTwD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