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封建迷信、权色交易,广西一厅官被双开!还有多人被查

2019-11-23   南天一剑

近日

广西各级纪检监察网发布公告

通报多起党员干部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广西银保监局党委原副书记赵汝林被双开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22日消息:日前,广西银保监局党委原副书记赵汝林被双开。

经查,赵汝林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搞封建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私营企业主等安排的宴请、旅游、打高尔夫球等活动;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插手干预被监管金融机构人事工作;违反廉洁纪律,长期大肆收受他人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权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审批金融机构;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违反社会公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赵汝林身为金融监管机构的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淡漠,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背离依法监管、为民监管、廉洁监管的初衷;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与被监管对象“猫鼠一家”,充当不法商人“内鬼”,从金融监管者沦为金融风险制造者;生活腐化,道德败坏。赵汝林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银保监会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赵汝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委研究决定,将赵汝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钦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谢显明接受审查调查

据钦州市纪委监委消息:钦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谢显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谢显明简历

谢显明,男,1970年9月生,苗族,广西资源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09—1992.07 中南民族大学学生;

1992.07—1995.08 广西人民警察学校教师;

1995.08—1998.08 广西钦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科员;

1998.08—2000.04 广西钦州市公安局水东派出所副所长;

2000.04—2003.10 广西钦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副主任科员;

2003.10—2004.04 广西钦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二大队副主任科员;

2004.04—2006.08 广西钦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副主任科员;

2006.08—2009.06 广西钦州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2009.06—2013.01 广西钦州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正科长级);

2013.01—2015.02 广西钦州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副支队长;

2015.02— 广西钦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副处级)。

博白县公安局龙潭派出所原所长潘挺华充当“保护伞”行贿受贿 获刑2年8个月

11月18日,博白县公安局龙潭派出所原所长潘挺华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在福绵区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潘挺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同时对已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23.3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在2003年1月至2019年4月期间,被告人潘挺华利用其担任博白县公安局凤山派出所所长、龙潭派出所所长等职务之便,对谢某华、庞某广等相关人员在其管理辖区内实施的多起开设赌场、娱乐场所等违法行为提供帮助,造成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管理存在严重漏洞,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被告人潘挺华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23.3万元,已构成受贿罪。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间,被告人潘挺华为了得到时任博白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国兴对其工作的支持,不主动打击龙潭派出所辖区内的赌场,先后5次给予陈国兴现金1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数罪并罚,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潘挺华原系派出所所长,本应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神”,却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充当“黄赌毒”违法犯罪行为的“保护伞”,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据悉,博白县公安局龙潭派出所原所长潘挺华涉嫌受贿、行贿一案,是由博白县监察委采取留置措施后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由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的。为切实推进以案促改,达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整改一批”的效果,博白县纪委监委组织县公安系统40多名领导干部旁听了案件的庭审,为他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警示教育课。

融安县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昌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近日,经中共融安县委批准,融安县纪委监委对融安县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昌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谢昌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名贵烟酒等礼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谢昌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背弃入党初心,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融安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融安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谢昌敏开除党籍处分;由融安县监委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其主动上交的不当所得由县纪委登记上缴国库;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贺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龚晖接受审查调查

据贺州市纪委监委消息:贺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龚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龚晖简历

龚晖,男,1972年9月生,汉族,湖南祁阳人,1991年10月参加工作,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09—1991.07 广西梧州地区贺县师范学校学生;

1991.07—1991.10 待业;

1991.10—1996.06 广西贺县乡镇企业局干部(其间:1990.08—1993.06 在梧州地区教育学院函授大专班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96.06—1997.01 广西贺县公安局沙田派出所见习民警;

1997.01—1998.03 广西贺州市(县级)公安局沙田派出所科员;

1998.03—1999.01 广西贺州市(县级)公安局沙田派出所副所长(科员);

1999.01—2001.05 广西贺州市(县级)公安局沙田派出所指导员(副科级);

2001.05—2003.01 广西贺州市(县级)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指导员(副科级)(其间:1999.09—2001.12 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法律专业学习);

2003.01—2003.09 广西贺州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指导员(副科级);

2003.09—2004.01 广西贺州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所长(副科级);

2004.01—2005.04 广西贺州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所长(正科级);

2005.04—2006.11 广西贺州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所长(正科级);

2006.11—2006.11 广西贺州市公安局八步分局党委委员、城中派出所所长;

2006.11—2012.03 广西贺州市公安局八步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12.03—2014.01 广西贺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危险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支队)支队长;

2014.01—2016.03 广西贺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警察支队(危险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支队)支队长;

2016.03—2016.06 广西贺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危险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支队)支队长;

2016.06— 广西贺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暗箱操作帮助承揽多项工程受贿47.2万

原北海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主任刘文伟获刑四年

“暗箱操作,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47.2万元,且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近日,由北海市海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文伟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文伟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该案于2019年1月14日,由北海市监察委员会依法调查终结后将其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被告人刘文伟原系北海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主任、总支部委员会副书记、北海市市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9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刘文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受他人请托,通过内部指定、内部评标等方式,帮助行贿人实际控制的公司承揽北海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北海市市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多项工程业务。被告人刘文伟接受行贿人出资13万元为其装修楼房,还多次索贿共30.8万元。

庞某富(另案处理)系被告人刘文伟母亲的侄子,受他人委托通过被告人刘文伟帮助承揽北海市市场服务中心的工程,收受不正当利益。2010年始,被告人刘文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内部评标等方式,帮助他人挂靠的公司承揽多项工程。为感谢被告人刘文伟的帮助,庞某富共计向被告人刘文伟的母亲送去3.4万元。被告人刘文伟事后均及时得知,但仍不退还或者上交所收受的金额。

海城区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依法查明如上事实。被告人刘文伟身为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7.2万元,其中30.8万元属于索贿,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兴宁区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兴宁区五塘镇西龙村委副主任谢体喜嫁女时超标准摆酒席问题。2018年10月21日,五塘镇西龙村委副主任谢体喜为二女儿操办婚宴时,未按照《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请示、申报办理婚宴事宜,在龙头坡家中摆酒席23桌,超标准操办婚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0月,谢体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龙胜县通报1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6年,县林业局工作人员朱元程、梁亚军、石岭崇在参与县扶贫办“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项目验收时,未按照要求对全部竣工的村屯绿化项目进行实地验收,验收后未认真核对项目内容、规格和工程量就签署验收合格意见。2019年8月,朱元程、石岭崇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梁亚军因涉及其他工作失职问题,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防城港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防城港市城乡风貌改造办公室原主任宋廷惠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08年至2018年10月,宋廷惠在担任防城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站长及挂任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港口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日常监督、验收检查及规划许可审批中,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14.7万元、1万元超市购物卡及价值7.344万元建房材料和建房工程费用。2019年1月,宋廷惠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受贿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2.防城港市盛达塑料制品厂厂长范伟聪,原负责人、原出纳、党支部原组织委员陈泽武截留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6月至2018年10月,范伟聪在担任市盛达塑料制品厂厂长期间,提议并和该厂负责人兼出纳陈泽武、会计韦某口头商议,多次截留房租及销售废旧物资资金共计30066元以加班费、车补等名义予以发放给留守人员,其中范伟聪9000元,陈泽武9000元,韦某8160元,剩余资金存于陈泽武建设银行个人账户。此外,陈泽武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9年10月,范伟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泽武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没收违法所得。

贺州市通报2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1.平桂区扶贫办原党组书记、主任刘继业伙同他人骗取、侵吞国家扶贫资金等问题。2010年至2016年,刘继业在平桂区扶贫办建设茶叶苗繁育基地和茶叶苗采购项目中,伙同他人骗取、侵吞扶贫资金。此外,刘继业在2011年至2018年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工程老板、苗木供应商等人的财物。2019年1月,刘继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昭平县走马镇联安村村干盘健英私扣退耕还林补助款等问题。作为退耕还林联系户,盘健英私扣部分村民2003年至2010年间的退耕还林补助款用于个人开支;2015年,盘健英擅自将村民部分退耕还林亩数划入自己名下,违规获取补助款。以上涉及金额共计9315.5元。2019年6月,盘健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贺州市通报一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昭平县樟木林镇潮江村委会主任钟过祥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明知一农户条件不符,却在审核材料和民主评议时未说实情、提出异议,导致该农户违规获得危改补助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昭平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昭平县五将镇良风村党支部书记张业成违规收取好处费等问题。2012年至2015年,张业成在担任五将镇良风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协助上级政府实施农村茅草房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违规收受农户给予的好处费1000元和巧立名目收取危改户照相费100元;违反低保政策,对良风村部分低保户违规进行合户管理,涉及20户金额共98903元;对低保户申请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该村李某英户违规享受低保补助8314元。2019年7月,张业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缴。

2.昭平县富罗镇百宜村村委会主任何华德知情不报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2016年2月,何华德在获知其父何某明户家庭成员何某山已于2014年12月购买有小汽车的情况下,没有及时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导致何某明户未能及时被剔除贫困户资格。何某明户违规享受了多项扶贫政策,以致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 8月,何华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档案馆馆长吴键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私车公养”问题。吴键在担任罗城县档案馆馆长期间,2015年2月至2016年4月,私自使用单位油卡为私家车加油23次,共计金额5733.22元。2019年10月,吴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2.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水果局局长姚宁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私车公养”问题。姚宁在担任罗城县水果局局长期间,2015年1月至2015年10月,私自使用单位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5次,共计金额1049.60元。2019年10月,姚宁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广西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