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60万,我省启动城镇污水处理三年行动

2019-08-04   海东时报

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了解到,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我省2019年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第二批中央预算内资金7360万元,支持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水平的逐步提高,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需求越来越大。对此,省发展改革委围绕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短板,结合我省项目建设需求大、融资难、资金筹措压力大的实际,多次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衔接汇报,今年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3.34亿元,支持了乌兰县茶卡镇污水处理工程、共和县倒淌河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等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这些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高项目地区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能力,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当地居民群众生活环境。

日前,我省发改、住建、环保等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该《行动方案》围绕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加快补齐我省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提升城镇污水收集能力和处理水平,为努力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的总体目标打下坚实基础。《行动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正式启动。

据了解,《行动方案》明确了全省设市城市三年的总体目标。到2021年,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基本消除黑臭水体。西宁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90%,海东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现状基础上提升10%,格尔木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德令哈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63%,玉树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25%,茫崖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25%。

《行动方案》要求通过摸清底数建立定期检测制度、加快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建设、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健全管网建设质量管控机制、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严格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加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工程建设保障力度等九项具体举措来推动我省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同时统筹推进县城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持续加大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督促各地严格按批复和计划要求组织项目实施,抓住施工黄金期,加快推进工程进度,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