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窗见水,出门入园,青海确立6处小微湿地试点

2020-04-28   青海日报

近日,省林草局邀请成都野趣生境环境研究院技术团队指导我省开展小微湿地认定建设相关前期工作,共勘察小微湿地18处,初步确定了自然生境保持较为良好的6处为小微湿地试点建设区,这是我省首次尝试性开展此项工作。

小微湿地是指自然界在长期演变过程中形成的小型、微型湿地,乡村小微湿地多以塘田沟渠堰井溪等形态出现,所形成的较稳定的小型湖泊、水库、坑塘、人工湿地以及宽度小于10米、长度在5公里以内的小型河道、沟渠等,也都属于小微湿地。小微湿地尽管面积比较小,但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它具有美化景观和生态环境、调节小微气候、为鸟类等野生动物提供小微栖息地等功能。

我省小微湿地分布广泛、类型多样,是我省湿地生态系统重要的组成部分。此次,围绕自然河流、库塘、泉眼以及人工等小微湿地开展实地调研,共勘察小微湿地18处,并初步确定了海东市的平安区硒岛、化隆牙什尕、循化融合小区、民和娘娘天池、乐都朝阳山、互助黑泉等6处为小微湿地试点建设区。

按照国家林草局对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的规范标准,我省将小微湿地确定为半年以上有水、面积在600平方米到8公顷之间的湿地,初步确定在海东市平安、乐都、化隆、循化、民和、互助6县各选1处开展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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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海都市报 记者/赵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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