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输电线路数字化设计三维地理信息数据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电网专题数据、电网空间数据、输电线路通道数据、工程勘测数据。
(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包括:
1.影像数据,包括卫星影像、航空影像、正射影像图(DOM)等;
2.数字高程模型(DEM)数据,包括等高线、高程离散点、栅格数据,栅格数据由等高线或高程离散点转换获得;
3.基础矢量数据,包括境界与政区、注记、居民地、交通、水系、地貌、植被等要素。
(三)电网专题数据包括风、覆冰、污秽、地震、舞动、雷害、鸟害等区划数据。
(四)电网空间数据包括各类发电厂(场)站、线路、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串补站等数据。
(五)输电线路通道数据包括线路通道范围内重要的规划区、环境敏感点、矿产厂区、交叉跨越和通道清理等数据。
(六)工程勘测数据以工程测量数据为主,还可包括水文、气象、地质、物探等专业数据。
(一)总体要求
输电线路工程开展数字化设计所需三维地理信息数据,要严格按照公司信息主管部门制定的统一标准,遵循输电线路地理信息数据共享、数据接口、数据格式等要求,推动增量电网与存量电网三维地理信息数据贯通、共享、复用。
(二)数据提供
1.在设计招标阶段,工程所属省公司应协调相关部门,向设计单位提供设计所需风区、冰区、污区等电网专题数据的最新版数字化图层,便于设计单位精准开展数字化设计。
2.在各设计阶段,工程所属省公司应协调相关部门,宜提供公司现有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电网空间数据等数字化图层,便于设计单位高效开展数字化设计。
公司现有且具备共享条件的地理信息数据详见附件2。
(三)数据使用
1.在输电线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设计过程中,设计单位依据公司提供的风区、冰区、污区等电网专题数据开展设计工作。
2.对电网专题数据以外的其它地理信息数据,根据工程实际需要,鼓励设计单位从公司现有资源、政府及社会资源中择优选取。
3.地理信息数据时效性和准确性由设计单位复核确认,不能满足输电线路设计深度要求的,由设计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收集或自行生产。
4.公司现有的地理信息数据,限于该工程设计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四)数据移交
1.设计单位结合现场勘测和收资,移交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更新后的地理信息数据。
2.省公司建设部或工程建管单位,按照公司数据共享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完成工程数字化成果移交电网工程数字化管理应用。系统自动发送移交完成信息至设备部,实现公司地理信息数据滚动积累。
(一)总体要求
1.输电线路数字化设计各阶段生产、移交的地理信息数据内容、精度等应与设计深度要求一致,以满足线路工程对地理信息数据的要求。
2.输电线路数字化设计三维地理信息数据收集、生产及数字化移交应执行现行的国家标准、测绘行业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及公司的企业标准,具体的标准执行目录见附件3。
3.三维地理信息数据地理坐标系统应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4.输电线路数字化设计收集、生产的电网专题数据、电网空间数据、输电线路通道数据等,应与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正射影像图及数字高程模型)实现完全融合后,进行数字化移交。
(二)初步设计阶段
1.初步设计阶段应用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包括:正射影像图,分辨率优于2.1m;数字高程模型,格网间距不大于
30m。影像数据和高程模型数据范围应满足设计深度要求。
2.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上标绘规划区、保护区、生态红线、林区、建筑物、交通设施等影响路径的通道信息数据。各类区域需在地理信息系统中标绘边界,注明区域名称。
3.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上标绘风区、冰区、舞动区、鸟害区、雷暴区等电网专题数据。各类区域需在地理信息数据中标绘边界,注明区域名称。
4.对于影响路径的重要交叉跨越地物(跨、钻越输电线路或交通设施)、中大额赔偿地物应进行三维建模。
5.对电网空间数据、输电线路通道数据中需与线路进行空间距离校验的,应进行三维建模。
6.设计单位应在初设评审批复后完成三维地理信息数据数字化移交。其中移交的正射影像图和数字高程模型比例尺不低于1:50000。
(三)施工图和竣工图设计阶段
1.施工图设计阶段应用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包括:正射影像图,分辨率优于0.5m;数字高程模型,格网间距不大于5.0m。影像数据和高程模型数据范围应满足设计深度要求。
2.数字高程模型精度要求:边线范围内应不低于一级精度要求;线路两侧100m范围内精度不宜低于二级;其他区域不宜低于三级。数字高程模型具体精度要求见表1:
表1 输电线路工程数字高程模型精度
3.正射影像图精度为:平地、丘陵正射影像图的平面位置中误差不应大于图上0.6mm;山地、高山地正射影像图的平面位置中误差不应大于图上0.8mm。正射影像图分辨率与比例尺对应关系见表2:
表2:正射影像图分辨率与比例尺对应关系
4.塔位区域数字高程模型、输电线路风偏处数字高程模型应分别按实测塔基矢量地形图、风偏断面图高程数据进行修正。
5.对线路通道范围内的铁路、等级公路、林木、河流、架空管道(包括燃气、石油等)、地下电缆、地下通信线、地下管道(包括燃气、石油等)、电缆隧道、综合管廊、架空线路等交叉跨越物模型应进行三维建模。
6.75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路径中心线两侧75米为地物建模范围,500kV(660kV)及以下电压等级输电线路路径中心线两侧50米为地物建模范围。模型应反映交叉跨越物关键位置、尺寸,分辨率不低于0.1米。
7.结合工程建设的最终结果,在施工图数字化设计的基础上,完成竣工图阶段的三维地理信息数据编制。
8.设计单位应在施工图评审后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三维地理信息数据的数字化移交。在工程投运时完成竣工图设计阶段三维地理信息数据的数字化移交。其中移交的正射影像图和数字高程模型)比例尺不低于1: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