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考生家长咨询这么一个比较典型的问题:河南理科高考成绩599分,本科一批第一志愿为西南大学,省招办公布的西南大学的投档最低分是599分,为什么考分明明达到了志愿高校投档最低分,而省招办却没有把自己的档案投到西南大学?
考生家长之所以有这样的疑问和疑虑,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心仪的高校没有投档;二是对招生政策理解出现了偏差或者不全面。
今天小编就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这个问题进行剖析,以答复具有类似疑问的考生和家长。
查阅2019年河南理科“一分一段表”即《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招分数段统计表(理科)》可知:
高考成绩599分及以上的考生人数为16510人;
高考成绩600分及以上的考生人数为16048人。
因此,高考成绩为599分的考生人数为16510-16048=462人。
也就是说2019年河南理科高考成绩为599分的共有462名考生。
查阅2019年《招生之友》可知:西南大学2019年在河南理科的普通类专业招生计划总数是87人,相比于高考成绩为599分的考生人数462人来说是真是很少。况且西南大学本科一批普通类专业的投档最低分是599分,肯定会有好几十人的投档分要高于599分。
按照《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科一批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考生听力成绩作为单列的一项成绩在投档时提供给高校参考;在平行志愿投档中,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分别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进行排序。
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中的“分数优先”实际上就是“位次优先”:
(一)当A考生为600分,B考生为599分,分数直接就有高低之分,按照“分数优先”可以直接判定,A同学先投档。
(二)当C考生、D考生、E考生的高考成绩均为599分的时候,就需要按照既定的同分考生规则来比较C考生、D考生、E考生的先后顺序,比较的结果就是位次,排序靠前的就是位次靠前,位次靠前的先投档。假如C考生位次最靠前,C考生投档以后高校调档比例已经达到,则D考生、E考生尽管和C考生报考了同一所大学,但是已经不能再投档到该大学。
继续以西南大学为例,假如西南大学87个招生计划中招录的考生都是高考分数为599分的考生,投档比例按照1.05计算,投档给西南大学的考生人数最多为87×1.05=91.35≈92人,仍然会有462-92=370个高考成绩为599分的考生无法投档到西南大学,即使他(她)填报了西南大学的志愿。
假定3名河南理科高考成绩为700分的考生中(姑且假定700分的考生有3人,700分以上的考生有9人),
甲同学语文成绩135分、数学成绩150分、外语听力成绩25分,
乙同学语文成绩136分、数学成绩148分、外语听力成绩26分,
丙同学语文成绩137分、数学成绩147分、外语听力成绩26分,
甲同学在电脑录取程序中的位次分为700.13515025分,
乙同学在电脑录取程序中的位次分为700.13614826分,
丙同学在电脑录取程序中的位次分为700.13714726分,
小数点之前的700代表的是甲乙丙这3名考生的高考成绩。
经过细微编码之后,可以看出丙同学的位次分最高,甲同学的位次分最低,乙同学的位次分居中,所以丙同学的全省理科位次是第10位、乙同学的全省理科位次是第11位、甲同学的全省理科位次是第12位,丙同学在3人中享有优先投档录取的权利,丙同学的投档录取工作完成之后才能进行乙同学的投档录取工作,最后才能进行甲同学的投档录取工作。
再说一个极其特殊书的情况,如果这3名考生高考成绩相同,而且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也相同的话,则比较在编场时统一随机生成的考生随机码,随机码小者位次在前,也就是说随机码只有在考生所有科目成绩相同时才会用到。(这绝对是极其小的小概率事件,可能性几乎为0)。
例如下图所示是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18年在河南理科录取的考生的最低分(即位次分)就是593.101120009,意思就是这位同学的高考成绩是593分,其中语文101分、数学120分、外语听力9分。
同理可知,2019年西南大学在河南理科本科一批普通类投档的最后一名考生的位次分是599.112134012,即该考生的高考成绩是599分,其中其中语文112分、数学134分、外语听力12分。也就是说,即使高考成绩为599分,如果语文成绩低于112分,或者语文成绩同为112分、数学成绩低于134分的考生,或者语文成绩同为112分、数学成绩同为134分、外语听力低于12分的考生均不能投档到西南大学。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高考志愿填报工作也是这样,熟悉熟知高考政策是必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