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行动”:兴县交警大队典型事故案例曝光

2019-10-13   吕梁人民广播电台

交通事故时间:2019年7月21日6时许

交通事故地点:省道218线(苛大线)99KM+100M(兴县康宁镇安家庄村路段)

道路和交通环境基本情况:现场位于省道218线(苛大线)99KM+100M(兴县康宁镇安家庄村路段),道路呈南北走向。沥青路面,路面完好,干燥,视线良好。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2019年7月21日6时许,邢某驾驶冀Dxxxx1号半挂车沿省道218线(苛大线)由南向北行驶至省道218线(苛大线)99KM+100M(兴县康宁镇安家庄村路段)时将路边做护墙的工人贺某碰撞致伤。

事故形成原因分析:邢某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通过容易发生危险的村庄施工作业路段时,未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和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邢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温馨提示:望广大驾驶人在凌晨驾驶车辆时要有充足的睡眠做支撑,不要疲劳驾驶,在经过交叉路口及施工路段时要提前减速慢行、安全通过,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来源:兴县交警大队

新媒体编辑:侯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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