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切实打好2019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收官战,深刻汲取重特大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态势,全力确保冬季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各地交警始终坚持对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酒驾醉驾专项治理常态化。
陇南市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足实际,采取灵活机动的方式,以县城为内圈、基层乡镇为外圈,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平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德顺高速公路大队开展夜查统一行动,针对“十一类”重点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查处货运车辆安全设施不全、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违规载货(超高、超长、超宽)、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小型轿车超速、超员、酒驾、无证驾驶等行为,加大路面巡逻力度,有效打击违停、故障车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等动态违法行为。
酒泉市玉门公安交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清查不间断。
被查获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司机,根据情节不同,将面临以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有“肇事逃逸”的情形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从重处罚的情形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于2013年12月18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3〕15号),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你们的晚上
红的白的啤的,都开!
5个五、6个六,都劈!
蜀黍的夜晚
私家车营运车,都查!
男司机女司机,都吹!
聚会喝酒?可以!
酒后开车?不行!
否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