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中小学课后“托管”方案酝酿中

2019-09-02   视觉赤峰

记者从赤峰市教育局获悉,自治区教育厅日前发布《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原则上,自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启动实施校内课后“托管”。对此,我市正在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

(网络图片)

《意见》指出,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是破解中小学生校外负担过重难题、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要手段,也是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能力、满足家长接送便利和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举措。校内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有条件的地方可由财政投入为主提供服务,确实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由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中小学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中小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征求家长和教师的意见,并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校内课后服务内容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强健学生体魄,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以团队活动、文体活动、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手工操作类作业辅导为主,三年级以上以课外阅读、作业辅导、兴趣小组、团队活动、综合实践为主。初中阶段:以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团队活动为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周一至周五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每天校内课后服务原则上不超过2课时。非寄宿制学校不得以课后服务为名增设晚自习。

据赤峰市教育局相关人士介绍,按照自治区发布的《意见》,我市正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

来源:红山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