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
为防范流动性风险
将从11月起
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涉及的流动性调节系数列表参数
进行调整
流动性调节系数将调整为0.4至1.2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
也随之整体下调
公积金中心
对此次调整作出了解读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受商贷额度、房地产融资及有关信贷产品监管、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政策放宽以及房价等政策性、市场性因素叠加影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在2018年全年新增贷款55亿元、创历史新高的基础上,2019年个贷率逐月快速增长,如2019年7-9月个贷率分别为71.03%、72.95%、75.25%。
与此同时,10月份起商业银行开始落实LPR机制,商贷利率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之间的利差预计会进一步扩大,后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求将更加旺盛。
如不加以干预,按个贷率目前的增速,可能会在明年上半年突破85%的预警警戒线,因此,提前预判,当前对流动性进行管控是十分必要的。
今年5月,我市住房公积金
流动性调节系数由1.4下调为1.3
而此次对流动性调节系数列表参数
进行调整,
除了个贷率区间有所变化
流动性调节系数也再度下调
记者查看调整后的系数表格
个贷率不同区间的流动调节系数
均下调0.2
该参数的调整,
直接影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
贷款可贷额度下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
月缴存额1500元
即缴存基数6250-15000元之间的职工
是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贷主要群体
通过对流动性调节系数列表参数的调整
有利于控制个贷率过快增长
但与此同时,
缴满3年且有贷款能力的职工
特别是首套刚需的贷款需求
仍能得到满足
备注:本表计算出的可贷额度为可贷额度计算公式计算结果,最终批准额度需结合供收比、房贷比、贷款年限及最高贷款限额等因素核定。
算一算
我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使用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Y=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B×(缴存时间系数T+收入调节系数I)×流动性调节系数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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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东莞时报新媒体
来源:东莞时报新媒体记者 张欣仪
图文值班编辑:汪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