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全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切实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区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应加强内部管理,切实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有效控制疾病传播,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防范集中用餐风险
避免集体性就餐,实行分散性就餐,员工自带餐具、错峰打餐。食堂应当每日清洁消毒,保持空气流通。
二
加强员工健康管理
对员工进行岗前疫情防控知识培训,严格落实健康检查制度,疫情发生地来珠人员暂停上岗,及时报告所在社区。所有在岗职工配戴口罩上岗,且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
三
加强食材源头控制
提前自查清点库存食品,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加工制作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得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
四
规范食品加工制作
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供应的食品应烧熟煮透,确保熟制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不供应冷食类、生食类等高风险食品,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
不具备分餐条件或受疫情影响食堂启用有困难的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应选择外卖订餐或由集体用餐配送企业配送。
特此通知。
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8日
另外,珠海市食品安全协会积极发动了市区部分配餐及外卖餐饮企业,临时性向有需求香洲区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开展有偿供餐服务保障,具体名单见附件:
受疫情影响食堂启用有困难的单位,可选择名单上的供餐单位,也可自行选择其他供餐单位。
珠海市食品安全协会提示
1、疫情期间,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必须确保煮熟煮透,不得提供冷食、生食类风险食品。
2、供餐单位应当每天对外送餐食的保温箱、车等用具进行清洁消毒。
3、供餐单位应当提供有效的供餐票据给企事业单位留存。
4、企事业单位食堂与餐饮单位的服务保障至疫情结束后自行解除,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服务保障可视实际情况延续或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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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