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通缉
隐姓埋名藏匿仙游速落网
日前,仙游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鲤城街道党校路附近一养生馆内服务员与河南警方上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嫌疑人梁某娥相似,经研判和比对正是犯罪嫌疑人梁某娥。民警经过蹲守后,终于在该养生馆内将其抓获。
(图文无关、网络配图)
经初步审查:2011年3月份至2012年3月份,犯罪嫌疑人梁某娥(女,1971年4月生)伙同李某东(已抓获)在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管理机构审查批准的情况下,以高于银行利率为回报,非法吸收30余户公众存款共200万元,后潜逃。今年7月间,犯罪嫌疑人梁某娥隐姓埋名潜逃到仙游,并在一养生馆内当服务员。
目前,嫌疑人梁某娥已移交河南警方。
厉害了,仙游警方!
为你们点赞同时
平安君更是要
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要冷静对待“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诱惑,
增强风险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远离非法集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以高息为诱饵,公开向社会吸收存款,行为初期不易被发现,等公开暴露以后,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时,受害群众已少则数十人,多则上万人,涉案金额动辄百万元,上千万的屡见不鲜。
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
应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一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二要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三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四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文稿:王金标
综合编辑:平安仙游
仙游报道
责编|林圣裕 编审|郑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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