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岱岳区人民法院审判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吴某连续诈骗同事钱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吴某是岱岳区某单位的一名员工,在其跟单位同事熟识后,吴某开始实施其行骗计划。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3 月期间,吴某以家人生病、周转贷款为由,先后骗取 15 名同事共计 140 万元,骗取的钱财吴某均用于网络赌博。2018 年 3 月 14 日,吴某逃匿,同年 8 月 17 日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截至案发,吴某仍有 139 万元未归还。
吴某骗取他人钱财非法赌博,终归是把自己 " 骗 " 进了牢房。经岱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应当依法惩处。按照相关刑法规定,判处被告人吴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同时继续追缴被告人吴某犯罪所得 139 万元,分别返还被害人。
法官提醒,诈骗者经事先观察,针对不同人群采用不同手段,这是作案成功的一个因素,也往往是诈骗者惯用的伎俩。法官在此提醒,勿因他人的小恩小惠而轻信于人,涉及个人钱财及隐私的,警惕之心不可无,而凭借自身小聪明诈骗他人钱财者,面临的终将是法律的严惩。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张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