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信访办于7月19日向海东市乐都区生态环境局反馈“海东市乐都区金成砂场夜间利用暗道将洗沙废水直排湟水河”一案。
收到转办线索后,乐都区生态环境局立即组织环境监测人员前往洪水镇上窑洞村金成砂石场进行深入调查,于当晚发现采矿区南侧有一直径20米、深度1.5米的坑塘,内有大量积水,未采取任何防渗漏措施。
7月23日,乐都区生态环保局环境监测大队工作人员向乐都区公安局移送案件。经乐都区公安局办案民警调查核实,今年5月份以来,金成建材有限公司在采砂后恢复治理过程中,用挖掘出来的土方堆积形成坑洼,坑洼内的积水是通过管道从三级沉淀池泵入的洗沙废水,自然沉淀后用于恢复治理绿化。但因坑洼内未采取任何防渗漏措施,洗沙废水自然下渗,该公司一直整改不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7月26日,乐都区公安局依法对金成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治安处罚。
【警方提示】对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及环保部门将坚决依法打击、绝不姑息。同时,再次督促广大涉污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环保规章制度,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坚决杜绝逃避监管违法排污的侥幸心理。(记者 周晓华 通讯员 史建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