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女子痔疮手术前休克,清醒后称麻醉同意书不是她签的!

2019-08-14   钦南检察

很多人以为麻醉

无非就是打一针睡一觉

南宁的一女子却没想到

这手术还没开始,自己就先休克了


8月7日中午,黄女士来到南宁市东大中医肛肠医院治疗痔疮。在医生的建议下,决定做一个清除痔疮的微创手术,并缴纳了7000多元的治疗费用。


南宁东大中医肛肠医院


在对黄女士进行局部麻醉的时候,她突然就休克在了手术台上。随即,黄女士转到一家公立医院进行紧急抢救,院方甚至还发出了病危通知书。




黄女士的相关就诊资料

目前,在医院的抢救下,黄女士已经清醒并脱离了生命危险。事后,南宁东大中医肛肠医院也支付了黄女士在广西民族医院几万元的抢救治疗费。

黄女士:这个麻醉知情同意书不是我签的


8月13日早上,记者见到了刚刚脱离危险的黄女士。根据她的描述,手术开始之前,医生向她询问了是否存在药物过敏情况,也表达了自己目前没有什么药物过敏,然后就进行了局部麻醉。


黄女士:麻醉知情同意书这个,这个名字就不是我签的,特别是这个“黄”,这不是我的字迹。

当黄女士在翻阅相关的就诊资料时,她确定自己曾在麻醉及手术前亲自签名过。但奇怪的是,这些就诊资料上面的签字,却不是自己的字迹,于是就向医院提出了质疑。


术前通知书上的签字情况


医院回应:不存在篡改就诊资料的情况


8月13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南宁东大中医肛肠医院,医院负责人告诉记者,黄女士的麻醉剂过敏没办法提前预判,而对药物过敏医生也按照规范程序进行了问询,并且院方不存在篡改就诊资料的情况。


麻醉知情同意书上的签字情况


医院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患者认为有一些签字确实不是本人签署的,建议她申请对资料进行相关的鉴定。假设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就不再是简单的责任范围了,而是属于违法犯法了。

医院负责人说,如果在经过相关法律或鉴定程序之后, 医院具有相应的责任,医院不会逃避。


事后处理争执不下


黄女士的丈夫赵先生说,广西民族医院的医生告诉他,黄女士的心、肝和肺、脑这些都有损伤,可能会留下后遗症。希望院方能够请护工来照顾病人,然后可以转到其他的医院进行治疗以及身体检查。对于黄女士身体的损伤赔偿,赵先生多次向院方进行沟通,但却总被回避。

而对于黄女士家属的诉求,南宁东大中医肛肠医院提供了另一个解决方案。

南宁东大中医肛肠医院负责人 贺先生:包括我给你请护工或者是我给你涉及到的一些费用,一定是在咱们达到一定共识的基础上以后,我再来承担这个东西。但是这个绝对不是一步又一步的要求,没有空间或者底线的东西。




截至记者发稿前,双方仍在协商当中。

来源:新闻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