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冲动离婚”,“离婚冷静期”到底有没有必要?

2020-01-07   FM93浙江交通之声

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刚审议了完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这份“新鲜出炉”的草案,关系到社会中的每一个人。

近年来,离婚率不断攀升,为防止“冲动离婚”,设立离婚冷静期是本次民法典编纂婚姻家庭编的亮点之一,并且还上了好几次热搜。

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意思呢?

“离婚冷静期”到底有没有必要?

而对于离婚率攀升,你又怎么看?

有人认为无需担心,社会进步了个人选择多了。

有人认为需要担心,值得呼吁,别一味地将什么自由,婚姻更多的还需要责任。

根据草案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民法典草案第1077条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审议时就有委员建议,存在家暴等情形的可不设“离婚冷静期”。

其实,“离婚冷静期”的出现,和国内离婚率连涨15年不无关系。民政部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的离婚率已由2002年的0 .90‰逐渐攀升至2017年的3.2‰,离婚率已经连续15年上涨。

而对于离婚冷静期,网友们也发表了不同的看法。

例如,网友“溜溜”就是坚定的反对者:“这个离婚冷静期,根本就没有必要。结婚、离婚,本来就是个人自由。设立这个“离婚冷静期”,本意是避免“冲动离婚”。可是有没有人调查过,现在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属于“冲动离婚”的,究竟有多少呢?如果仅仅是为了一部分的“冲动离婚”,来给其他人的和平分手设置障碍,甚至可能引发新的矛盾,有必要吗?更何况,真的属于“冲动离婚”的,事后后悔了,补救的办法其实很简单,再去领张结婚证,复婚呗!”

网友“马爷大”和网友“轻轻的我走了”都觉得,离婚冷静期是合理且必须的:“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离婚属于一时冲动,夫妻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婚姻还有挽救的可能。离婚程序过于简单,无疑在客观上为冲动型离婚提供便利。设置离婚冷静期,其实是为冲动型离婚夫妻提供一个双方都能下的台阶,有助于减少冲动型离婚。”“设置离婚冷静期,只是将以往离婚办理即到即办的方式,更改为申请30天后确认是否生效。一个月的冷静或许更能让夫妻做出不遗憾的选择,有个离婚缓冲期,目的不是给离婚增加难度。”

而网友“老法师”则有完全不一样的观点,他认为:“离婚冷静期?还不如结婚冷静期呢!

放眼全世界,其实,离婚冷静期也不是中国立法的首创,世界上很多其他国家和地区都有类似规定,比如美国。美国的许多州,都规定了离婚强制等待期,短则一个月,长则可能数月,并且根据夫妻双方是否有小孩等情况,还可能会适当延长。还有爱尔兰,被称作“全球最难离婚的国家”,夫妻离婚前的分居等待期至少2年。

最后和大家分享个听起来有些鸡汤的故事吧:

前阵子大热的一个视频里,一位丈夫向妻子提出离婚,妻子同意了,但是要求丈夫在接下来的三十天内,答应她提出的一些条件:牵手,拥抱,亲吻,以及对她说我爱你。丈夫表示答应。

随着时间的推移,丈夫慢慢找回爱的温度,也想起求婚时对妻子的承诺:每天都会牵她的手,拥抱她,亲吻她,说爱她。当他回到家中,到处是妻子留下的便利贴,上面写着相关的注意事项。三十天的任务落下帷幕,这对夫妻也重归于好。

婚姻因为捆绑了责任、担当,还要随时应对生活暴击来临的洪流,很容易在争吵、日常琐碎中,消磨掉曾有的激情。有了离婚冷静期,夫妻或许可以在最后这一个月相处中好好回顾一下过去的感情和问题。

所以,只要没有家暴,离婚冷静期可以给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空间,在挽救婚姻上做最后一次努力。

挺好。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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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姚菲菲 编辑:徐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