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地监督受理电话公布!浙江要求做好民办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落地工作

2020-06-11     浙江发布

原标题:全省各地监督受理电话公布!浙江要求做好民办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落地工作

今年是全面实施义务教育 公民同招、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政策 (戳蓝字了解详情)的第一年。 当前,浙江各地陆续启动招生工作。

近日,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落地工作的通知》,确保民办义务教育招生改革全面落实。

公布监督电话

各市、县(市、区)必须及时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招生监督受理电话(包括电子邮箱),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建立信息台账

各地以审批地的市、县(市、区)为单位,填报区域内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基本信息台账,由设区市教育局负责于6月25日前全面完成汇总并存底,随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突出监管重点

各设区市和审批地县(市、区)教育局要在做好面上整体招生政策部署和落地的同时,做好今年民办学校招生的监管工作。监管内容主要包括:

  • 民办学校是否全面落实在审批地招生;

  • 是否纳入统一平台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 招生计划(班级数、班额、招生学额)和招生简章是否经批设的教育行政部门核定;

  • 是否存在违规招生宣传;
  • 是否还存在游离于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公民同招等规则之外的提前预招、跨地预招、变相掐尖、追加招生、招后调包、挂靠学籍等违规招生行为;

  • 一贯制学校是否严格执行直升的有关规等。

不搞例外、不搞过渡、不搞变通、不打折扣

各地要坚持全省一盘棋,区域统一口径,坚守政策底线,除当地党委和政府明确的政策优待对象外,不搞例外、不搞过渡、不搞变通、不打折扣。要强化属地责任,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负责谁监管”。

当地比较热门的民办学校招生要纳入市、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重点督导内容。省教育督导部门对招生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实行重点督导。

每月报告情况

今年 6—9月的每月月底,各设区市教育局对本区域内面上招生政策总体落实执行情况、群众对招生政策出台和执行的满意度情况(提供相关调查或监测数据)、正反典型、存在问题、整改举措等形成书面材料,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严肃执纪问责

各地要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落地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发现违规招生情况要第一时间查处通报,出现招生舆情要第一时间发声澄清,对涉及违规违纪问题的有关部门、学校负责人及责任人要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编辑:丁桂花

责编:沈 波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HVcpo3IBd4Bm1__Y7A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