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最高可获刑七年!拖欠农民工工资,国家不答应

2019年10月3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在本次发布会中,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有关负责人总结介绍了在打击恶意欠薪犯罪的工作中取得的进展和推动情况,并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为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刑法对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的保护,对依法打击和遏制恶意欠薪,保障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发布会召开后,在各媒体平台引发高度关注和讨论)


宸硕律师事务所为本地区农名工工资发放问题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得到了许多受侵害人员的一致好评。让我们一起从各方努力,让农民工兄弟们过个好年!

拖欠农民工工资,我们不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