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法院
近日,荔城法院对被告人林某海、陈某岭、郑某海、陈某智、林某锦五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一案进行宣判。
被告人林某海、陈某岭、郑某海三人出资非法经营高利息放贷生意,纠集被告人陈某智、林某锦、同案人陈某拱(另案处理)为固定讨债人员,逐步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有组织地在莆田市荔城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百姓,称霸一方,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01
高息放贷 暴力讨债
2014年5月31日,被告人林某海、陈某岭、郑某海共同出资向被害人郭某荣放贷人民币32万元,约定月利息4分,并预先扣除利息1.28万元。郭某荣在支付86500元利息后无力偿还。
2015年11月下旬,林某海、陈某岭、郑某海纠集陈某智、林某锦等人先后多次到郭某荣家中采取泼油漆等方式进行讨债,并强迫郭某荣就拖欠的利息另行写下15万元的借条。
2016年7月,林某海、郑某海强占郭某荣用作抵押的店面,自行对外招租并收取店面租金长达两年左右,共计收取租金7.2万元。
此外,2012年至2013年期间,被害人陈某民受邻居陈某雄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向林某海、郑某海分别借款2万元(约定月利息1毛)和3万元(约定月利息5分)。实际借款人陈某雄因无法支付高额利息而跑路。林某海、郑某海遂纠集多人到陈某民家中,采取砸铁门、砸玻璃、言语辱骂等方式进行讨债。讨债未果后,郑某海又言语相激将陈某民约出,持木棍等工具对其进行殴打,继而双方发生互殴,造成陈某民及其亲属不同程度受伤。
02
非法拘禁 逼写借条
2014年3月,林某海、郑某海、陈某岭以林某海名义向被害人刘某峰放贷2万元,约定月利息1毛5分。刘某峰因无力偿还高额利息遭到林某海言语威胁而跑路。同年12月,林某海、郑某海、陈某岭在一家服装店与刘某峰偶遇,三人将刘某峰强行拖拽至车内带到荔城区北高镇一茶叶店门口空地上,对其拳打脚踢,逼迫刘某峰写下一张4万元金额的借条并对其进行非法拘禁。
无独有偶,2014年12月,林某海向被害人陈某仙、朱某模高利放贷。2016年8月,林某海带领三名陌生男子到陈某仙上班地点,胁迫其签下一张4万元金额的借条。2017年7月,林某海纠集三名男子,再次到陈某仙上班地点,将其带离至荔城区笏石镇一店面内,在没收陈某仙手机后,四人轮流对其进行殴打长达半小时。至此,陈某仙已被控制人身自由数小时。
03
开设赌场 抽取渔利
2013年至2014年期间,郑某海通过上家“金财”(另案处理)取得“北京赛车”时时彩赌博网站的账号和密码,将赌博网站的网址、账号和密码提供给赌徒,根据赌徒下注金额帮忙充值后供赌徒进行赌博,并直接与赌徒结算输赢,从中抽取“水费”。经查,赌徒陈某云等人共投注赌资97万余元。
2014年下半年,郑某海伙同数名陌生男子将陈某云控制长达3小时,逼迫陈某云就其所欠下的78万元赌债写下借条。因陈某云无力支付赌债,郑某海纠集数人到陈某云家中,对陈某云及其家属采取威胁恐吓等方式进行讨债。
04
一言不合 聚众斗殴
2014年10月29日凌晨,林某海因与同案人杨某标(另案处理)在一茶叶店内发生口角,杨某标遂打电话纠集十几名陌生男子扬言要教训林某海。林某海随即到一奶茶店内也纠集十几名陌生男子,携带长刀欲殴打杨某标。之后,双方人员在荔城区北高镇一马路上相遇后发生互殴。林某海持长刀将杨某标砍伤后逃离现场。
05
难逃法网 终获刑罚
荔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海、郑某海、陈某岭为讨要高利贷债务,组织被告人陈某智、林某锦以及同案人陈某拱等人,逐步采用言语辱骂、威胁、砸玻璃、喷油漆或者其他手段,滋扰被害人及其家属生活,扰乱正常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已形成了恶势力犯罪集团。
荔城法院于2019年11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林某海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总和刑期七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被告人郑某海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总和刑期六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被告人陈某岭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总和刑期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被告人陈某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林某锦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