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深交所上交所发文允许受疫情影响企业申请延期业绩披露等行为​

2020-02-02   中国房地产报

中房报见习记者 秦佳丽 | 北京报道

2月3日,A股将如期开市,目前资本市场的恢复与疫情驰援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继2月1日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后,深交所、上交所先后发布《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把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当前最重要工作,提供有温度的一线监管和市场服务,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根据通知,沪深交所将设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专项服务通道,就本次疫情涉及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业务接受咨询,支持上市公司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难以按期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可申请延期办理。

具体来看,深交所于2月1日晚发布通知,允许申请延期业绩披露,放宽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办理时限,鼓励非现场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方面,深交所将设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专项服务通道,就本次疫情涉及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业务接受咨询;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难以在原预约日期披露2019年年报的,可向本所申请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报或2020年第一季度季报有困难的,深交所将按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依法妥善安排,相关安排明确后将另行通知;适当放宽并购重组业务相关时限,鼓励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股东大会,免收注册地在湖北省的上市公司2020年网络投票服务费用。

在股票发行承销业务和上市培育服务方面,疫情防控期间,深交所鼓励通过非现场方式办理股票发行上市业务,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原则上通过邮寄方式向本所报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取消疫情防控期间上市仪式现场环节,支持发行人疫情影响消除后在本所补办上市仪式;减轻湖北省上市公司费用负担,免收注册地在湖北省的上市公司2020年的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等。

固定收益业务方面,做好疫情防控融资服务工作,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较重地区企业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建立发行审核绿色通道;适当放宽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办理时限,已取得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办理文件,受疫情影响未能在文件有效期内完成发行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主体可向深交所申请延期发行。

另外,深交所将通过设立业务咨询专项服务通道,以及各类通过非现场方式,开展会员业务,期权业务,协议转让、协助执法和听证复核业务等。

2月2日,上交所发布通知,就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相关业务实施做出衔接安排,调整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工作,设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服务通道,提供专门服务通道和在线业务操作便利,降低重点地区市场机构运行成本。

在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工作方面,疫情防控期间,上交所正常受理发行人通过本所科创板审核业务系统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他相关申请。自2月3日起,科创板首次公开上市审核、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及其他相关审核中发行人回复时限等规则规定的审核时限,以及发行人更新财务报告的时限,予以中止计算;具体恢复计算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项目审核期间,暂不接待预约现场沟通、现场咨询。

在股票发行承销和上市服务方面,发行人和承销商按照前期已披露的发行承销公告开展发行承销工作存在困难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并及时对调整后的安排进行披露;免收注册地在湖北省上市公司2020年上市年费,免收2020年注册地在湖北省新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疫情防控期间,上交所暂不安排现场上市仪式,发行人在疫情影响消除后在可补办上市仪式。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设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专项服务通道,就本次疫情涉及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业务接受咨询。如因受疫情影响,上市公司预计难以在原预约日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的,可以依规向本所公司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预计难以在法定披露期限(2020年4月30日)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或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可联系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通报相关情况;上市公司预计难以按规定在2020年1月底前披露业绩预告,或科创板上市公司预计难以按规定在2020年2月底前披露业绩快报的,可以向本所公司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上市公司在筹划并购重组过程中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

另外,在债券业务服务方面,支持发行人、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通过线上办理各项业务,无法按既有时效要求提交发行申请等材料的,可按规定向上交所申请采取中止时限计算等措施;对注册地在湖北等疫情严重省(区、市)的企业及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建立发行服务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