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逃避债务无法联系或者下落不明,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未能发现被执行人下落的,申请执行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悬赏举报被执行人下落。
为进一步拓宽发现被执行人下落的渠道,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经申请人申请,本院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单笔悬赏金额10000元。
被执行人:杜银俭
公民身份号码:64032219860205009X;
宁夏中宁县新南街红宝新居北苑3-311号。
执行标的:121226元
执行法院:固原市隆德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2019)宁0423执270号
悬赏期限:2019年9月5日-2020年9月4日。
悬赏条件:提供被执行人的线索并协助隆德县法院实际控制,悬赏10000元。
悬赏理由: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且下落不明。
举报电话:0954-6513012;18295540676
隆德县人民法院
2019年 9月4日